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532604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03-03 15:25:24 | |
文 号: | 黔人社通〔2021〕28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政策解读 |
一、《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8〕2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贵州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0〕19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省工程系列职称分类评价,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在总结《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17〕586号)实施以来的经验基础上,结合贵州交通运输工程实际,对原条件进一步修订完善。
二、《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修订依据是什么?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三)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州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8〕21号)。
(四)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9号)。
(五)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86号)。
(六)参考、借鉴外省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后出台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申报评审条件。
三、《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修订原则是什么?
(一)保持政策连续性。本次修订是在原申报评审条件基础上根据国家改革指导意见和省的最新政策变化进行修订完善。评价条件标准的文本结构、框架与现行条件基本一致,对多年来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普遍认可、符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作特点的政策、办法、标准、制度等继续完善执行。
(二)健全完善评价指标。坚决破除“四唯”,着力在体现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作特点的创新和工作实绩上定条件,在鼓励人才干事创业上想办法,合理确定论文、项目数量、获奖情况等指标权重,不把“人才帽子”作为申报职称的限制性条件。
四、《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修订主要变化是什么?
(一)对应我省工程系列2020年新修订的评审条件进行调整。对照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9号)修订内容,对相应的学历(学位)、资历、业绩学术条件等最新要求进行了更新和细化,保持与工程系列大的评价标准一致性的同时,进一步细化交通专业指标。
(二)调整了专业分类及涵盖范围。根据交通专业的实际情况,将原来交通专业评审条件中的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咨询、工程管理四大类,调整为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试验检测、工程咨询、工程管理五大类。五个类别均涵盖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与机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铁道工程等专业。
(三)修订了交通工程大、中、小型项目的分类标准。根据交通运输工程项目实施难度,按照交通运输工程项目技术标准等级和规模,重新修订了大型项目、中型项目和小型项目的具体标准,提高了评审的可操作性。
(四)严格防范学术成果造假。要求申报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对所提交的论文提供相关查重证明(具体指“科技期刊学术不端论文检测系统”提供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重复率(总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20%,且不得出现剽窃指标(疑是剽窃观点、疑是剽窃文字描述、疑是自我剽窃)。
(五)调整细化各层级工程师业绩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工程实际,细化和调整了设计、施工、检测、工程管理等需满足的业绩条件。要求申报人员在项目、专利、科研、奖项等条件类型中必须至少满足2种类型的业绩条件(同一类型满足多次也仅视为满足条件之一),其中参与工程项目为必备条件之一,强调工程师的实践能力和工作业绩。
(六)突出对申报人业绩的质量要求。明确要求申报人业绩不得存在以下情况:1.因项目导致从业单位被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2.因项目导致信用评价为D级;3.被有关职能部门认定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4.项目因质量安全信用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挂牌督办。
(七)规范了对项目、项目负责人、团体标准、技术指南的界定。对交通运输工程项目及项目负责人的含义,对交通运输工程业绩、学术条件中涉及的团体标准、技术指南制定等指标进行了明确解释。
(八)明确对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条件适当放宽,贵州省公路局所属各公路管理段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在县以下工作人员。
五、《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可提前1年申报相应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中所指的工程类专业学位是什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推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与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效衔接,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的内容,专业学位特指工程硕士和工程博士两种。
六、《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高水平学术期刊”指的是哪类期刊?
“高水平学术期刊”范围主要包括: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北大核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CSCD)、SCI、EI(期刊)、SSCI索引期刊(国外)等收录的学术期刊,以论文发表时间的版本为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