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次党代会、十二届一次、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稳定和扩大就业。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推动促进就业新政策落地见效,强化就业形势监测预警,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对城镇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全面实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2019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职业培训22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培训15万人。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防范化解基金支付风险。按照国家要求推进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加强工伤预防工作。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切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加强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019年底,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63.69万人,其中:执行企业制度在职职工405万人、执行机关事业制度在职职工104.9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810万人、265万人、360万人。2019年,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90%。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和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快高端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全年新增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人数计划为17500人,新招收博士后35人。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全面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竞赛。实施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等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全年计划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1650人次。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2019年全省技工院校计划招生28000人。全年计划新增高技能人才15500人,其中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1300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事管理政策。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积极应对中美经贸摩擦,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潜在风险。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调解成功率达到60%。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实施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工资类违法案件数量、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涉及人数和涉及金额计划均比上年下降20%。实施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
五、推进人社扶贫攻坚。加大攻坚力度, 提高脱贫质量。梳理今后两年人社扶贫攻坚工作任务, 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大力推进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和人才人事扶贫,加大深度贫困地区人社扶贫工作力度。通过扶贫车间吸纳、返乡创业带动、劳务协作输出、公益性岗位兜底实施就业扶贫,2019年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19.75万人。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和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2019年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次。落实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策,确保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积极为贫困地区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服务。
六、加强能力和行风建设。健全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2019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到415个。继续开展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实施“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加快金保工程二期建设,2019年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3131.15万人。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80%。进一步减少人社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发布对外办理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推进人社领域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强化人社事业发展统计监督和评估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