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的要求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2-24 来源信息:贵州省就业局
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即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的: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持《残疾人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7.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