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对哪些案件可以庭前调解?
发布时间:2023-09-14 来源信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调解仲裁管理处
仲裁委员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劳动争议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庭前调解:(1)申请人和被中请人同时到庭请求解决纠纷的;(2)一方当事人到庭请求解决纠纷,另一方当事人在本地,可以用电话等简便方式通知其在答辩期内到庭调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