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欠薪)
返还工资保证金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6-16
来源信息: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工资保证金对应的工程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作出该工程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书面承诺,并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及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0日无异议后,可以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相关印证材料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退还)申请表》,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正本。
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返还(退还)工资保证金书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自审核完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经办银行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销户)确认书》。经办银行收到确认书后,工资保证金账户解除监管,相应款项不再属于工资保证金,施工总承包单位可自由支配账户资金或办理账户销户。
选择使用银行保函替代现金存储工资保证金并符合《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第十五条规定的,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自审核完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返还保存的银行保函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