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
医院设备处(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4-09-23 来源信息:电话咨询
根据《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10月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2018年8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对医疗机构从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工作的定义,医疗器械相关使用质量管理工作主要涉及采购、验收、贮存、使用、维护、不良事件监测、监督等工作,上述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实际工作岗位情况申报本条件中“监测与评价”、“药事服务”2个专业。 “监测与评价”专业一般为从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监督等工作人员申报;“药事服务”专业一般为医疗器械采购、验收、贮存、使用、维护等工作人员申报。所需业绩条件与学术条件按相应任职资格条件执行,其中有关“药事服务”中纳税要求参照对应条件执行,由评委会判定。 此类人员在我省可按照《贵州省工程系列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申报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