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政策问答
一、个人养老金是什么?
答: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建立,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可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险需求,实现老年生活更有品质、更有保障。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
答: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个人养老金遵循自愿参加的原则。
三、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有什么好处?
答:一是可以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退休后再多一份收入;二是可以帮助个人理性规划养老资金;三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四、如何参加个人养老金?
答:目前参加个人养老金有三个步骤:
第一个步骤是开通两个账户。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联,记录个人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抵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信息,是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之后,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加人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都具有唯一性,且互相对应。其中,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开立这两个账户。)
第二个步骤是缴费。参加人每年向资金账户缴纳个人养老金,可以按月缴、按年度缴、分次缴,目前每年缴费的额度上限为1.2万元,次年重新计算。
第三个步骤是购买金融产品。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里的资金,自主选择购买以下四类金融产品,一是储蓄存款,二是理财产品,三是商业养老保险,四是公募基金。
五、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能否变更?
答:参加人可以在不同商业银行之间变更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参加人办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变更时,应向原商业银行提出,经信息平台确认后,在新商业银行开立新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参加人在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变更后,信息平台向原商业银行提供新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及开户行信息,向新商业银行提供参加人当年剩余缴费额度信息。参与金融机构按照参加人的要求和相关业务规则,为参加人办理原账户内资金划转及所持有个人养老金产品转移等手续。
六、个人养老金与存款有何区别?
答:银行的储蓄存款也是个人养老金产品的一个种类。与一般金融产品相比,个人养老金产品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四个属性,从而更好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
七、个人养老账户资金怎么使用?
答: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里的资金,可以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个人养老金产品。
参加人自主决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品种和金额。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要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做好风险提示,不得主动向参加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八、个人养老金每年需要缴费多少?
答: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参加人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额度上限。
九、个人养老金是按月进行缴费吗?
答: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十、个人养老金缴费方式有哪些?
答:为方便参加人,个人养老金支持多元化缴费方式,参加人可以使用现金、手机银行或个人网银等渠道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费。
十一、参加个人养老金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在缴费环节:每年不超过缴费上限12000元的部分,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在个人所得税前办理扣除。
在投资环节:取得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领取环节:参加人领取个人养老金时,不区分领取方式和领取额度,均按照3%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相比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实际税负税率7.5%,是比较低的。
十二、缴纳个人养老金时,如何办理税收优惠?
答: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参加人在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存信息,经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汇总登记后,形成缴费凭证(即扣除凭证)。
参加人可以通过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商业银行等渠道获取缴费凭证,使用税务部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扫描缴费凭证上的二维码生成扣除信息,在预扣预缴或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十三、如何领取个人养老金?要达到哪些条件?
答: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一)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出国(境)定居;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人向商业银行提出领取个人养老金时,商业银行会向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核验参加人的领取资格。对于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会根据个人选择的领取方式和额度,把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入到参加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参加人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等领取个人养老金条件的,可以凭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出国(境)定居证明等向商业银行提出。商业银行审核并报送信息平台核验备案后,为参加人办理领取手续。
十四、如何确定逐月领取和分次领取的次数?
答:参加人按月领取时,可以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确定的计发月数逐月领取,也可以按照自己选定的领取月数逐月领取,领完为止;或者按照自己确定的固定额度逐月领取,领完为止。
参加人选取分次领取的,应选定领取期限,明确领取次数或方式,领完为止。
十五、个人养老金可以继承吗?
答: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
参加人出国(境)定居、身故等原因社会保障卡被注销的,商业银行将参加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至其本人或者继承人指定的资金账户。
十六、贵州省在哪里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
答:根据国家规定,个人养老金在全国36个城市或地区先行试点,贵州省贵阳市是试点城市之一。贵阳市(含贵安新区)范围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条件成熟后,按照国家要求推广至全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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