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挥工业、农业、教育、卫生系统
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调研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进跨越”主基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对人才保障提出的巨大需求,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中办发(2005)9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06] 15号)精神和省委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结合我省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政研室、省人力资源开发促进会和省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将汇同有关部门,对全省工业、农业、教育、卫生系统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状况开展调研。为做好这次调研工作,在前阶段发文(黔组通〔2011〕151号及《关于开展我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调查工作的补充通知》)的基础上,我们在领导及调研力量方面又进一步加强、在调研分组、调研内容和工作进度方面做了若干调整,为此,特制订本方案,请各市(州)、县(市、区、特区)、省直有关部办委厅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予以配合开展工作,并按照要求完成调研等任务。
一、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范围的界定
本次调查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范围界定为:2011年12月底以前在我省县(市、区、特区)及其以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在工业、农业、教育和卫生系统工作的中高级职称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没有职称但有特殊专长或实用技木的人员。
二、调查内容
1.我省市(州)、县(市、区、特区)、省直有关部办委厅局及省属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央在黔企事业单位工业、农业、教育、卫生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年龄、职称、专业结构及分布状况的调查统计;身体健康状况及现生活所在地等情况。
2.我省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省属有关企事业单位对工业、农业、教育、卫生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情况。
3.我省工业、农业、教育、卫生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的意愿和发挥作用的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
4.我省工业、农业、教育、卫生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发挥作用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5.选择一个外省(市、区),实地学习考察其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有效做法和经验。
6.如何进一步发挥我省工业、农业、教育和卫生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对策建议。主要研究如何建立健全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的机制(工作协调机制、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如何建设我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和搭建发挥作用的平台、拓宽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的渠道和途径;如何营造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的环境和条件等。
三、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采取实地调研、书面调查、问卷调查、面上统计,开座谈会及个别走访等方式进行。
四、工作分工
本次调查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政研室牵头组织,省人力资源开发促进会和省老年科技工作者协会负责具体实施。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由组织、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的统计调查工作(重点是以市、州为单位,填写《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附件1);50份《离退休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100份《贵州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调查问卷》(附件3))。
省直各有关部办委厅局负责组织开展所属事业单位和本部门管理范围内企业的统计调查工作;请省教育厅负责填报省属各高等院校,请国资委负责填报省管企业,请省卫生厅负责填报省属地厅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填报省属地厅级建筑、规划设计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附件1);若干份《离退休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和《贵州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调查问卷》(附件3))。
省工商联负责选择20~30个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较为集中的民营企业进行调查统计,并填写《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若干份《离退休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和《贵州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调查问卷》(附件3))。
中央在黔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填报本单位《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若干份《离退休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和《贵州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调查问卷》(附件3))。
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这次统计调查工作和下步建设自己的老专家数据库和数据库网络的工作联系起来,并为下步工作开展打下基础。
本次调研下设工业、农业、教育、卫生、综合五个调研组。工业组主要到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工业单位(公司)和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调研;农业组主要到农业系统的地区、单位和部门进行调研;教育组主要到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调研;卫生组主要到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民营医疗机构、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调研;综合组主要负责综合调研报告的撰写,综合组成员可同时参加其他调研组的调研。
四个调研组分别形成四个调研报告;综合组撰写综合调研报告和《关于进一步发挥我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初稿)。
调研组组成:
组 长:李万禄
副组长:何任叔 夏一庆 李 裴 王俊英
综合组:组 长 李 裴 王俊英
副组长:陈成 罗 立
组 员:龙月英 隗振鲁 杨云飞 杨 琴
工业组:组 长:陈亮贵
副组长:申 勇 罗庆元
组 员:何国忠 徐冬梅 陈明华 彭 波
农业组:组 长:阮 晶
副组长:李昌来 樊铁钢
组 员:肖心田 覃 刚 钟元贵 王文虹
教育组:组 长:吴祖平
副组长:陈金平 肖伦祥
组 员:景诗鼎 阮宝祥 步 岚
卫生组:组 长:何 美
副组长:金力军 王 森
组 员:方荣基 帅伟 金 龙
五、重点调研和面上调查单位
所有收到发文的单位,都是面上接受书面调查的单位,普遍要求做好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填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附件1);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若干份《离退休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和《贵州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调查问卷》(附件3))。
我们在面上调查单位中选择了部分单位作为重点调研单位,这些单位除做好上述基本情况的调查和表格的填报外,还将接受调研组的实地调研,着重“活的情况”的了解。由于调研分组有了变化,各组专业性更强,因此,重点调研单位相应有了变化。本次调研实行调研组组长负责制,由各组自行确定重点调研单位,并在近期即分别与各重点调研单位联系,对于这个变化,请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理解、配合和支持。
六、调研工作经费及车辆保障
工作车辆由组长单位负责保障;调研出差经费由人员所在单位报销;同时向有关部门申请。
七、调研成果及转化
工业组、农业组、教育组、卫生组调研后分别形成各系统的调研报告,综合组随时分析汇总各组情况,撰写综合调研报告。各调研组调研报告和综合调研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参考,争取出台我省《关于进一步发挥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
八、时间安排
1.1月中旬,制定调研工作方案;
2.1月下旬,将调研提纲下发调研单位;
3. 1月 30日 (正月初八)至 2月 20日 ,开展实地调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 2月 21日 至 2月 29日 ,撰写调研报告;综合组撰写《关于进一步发挥我省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初稿);调研组讨论修改调研报告和《意见》;
5. 3月 1日 至15日,将调研报告和《意见》送领导审改。
6.3月下旬,完成调研报告和《意见》(初稿),报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九、有关要求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省直有关部门及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本次调查的组织实施和配合等工作。在摸清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1〕151号)的要求,如实填写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附件1),《离退休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和《贵州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调查问卷》(附件3)。相关表格可以复制;各有关单位在《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的(职称结构)栏目中,请增加中级工程师及农艺师栏目,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职称系列实际情况填报,相应在报表上作出说明。填报的登记表、调查表及其电子文档请于 2012年 2月 28日 前,通过文字或电子文档报送省政府大院9号楼401室。
联系人:罗 立 杨 琴
联系电话:0851-6892286、6892932(传真)
电子信箱:slch_2008@tom.com。
省 委 组 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 委 政 研 室 联合调研组
省人力资源开发促进会
省老科技工作者协会
2012 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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