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公示
关于确定贵州省2020年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要求,2020年贵州省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经济实务”科目的全国统一合格标准为60分,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

    2020年贵州省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经济实务”科目的省内合格标准为55分,该成绩当年有效。达到省内合格标准者可持本人“高级经济实务”科目成绩单参加2020年度贵州省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2020年11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