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含软件开发、硬件、安全)的建设质量,有效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的管理和控制,防范信息系统建设的风险,拟引入项目监理服务,监理服务预算及最高限价为40700.00元。第一次询价未满足三家投标的要求,本次进行第二次询价采购。满足监理服务所有需求和要求的前提下,价低者中标。监理服务需求和要求详见附件。
一、询价提交时间及要求
提交时间:2024年2月6日14:00-17:00,提前和逾期都不予接受。
请将服务价格、资格、证书及承诺等,发送至电子邮箱。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纳
联系电话:0851-85837356
邮箱:gz_hrss@163.com
附件: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需求
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需求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2023年01月以来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交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服务要求
(一)人员配置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或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
(二)服务承诺
1. 投标人应根据对本项目建设内容,实施重点、项目管理的难点理解,设计监理方案。监理方案应完整、全面、合理、可行,质量、进度、变更、安全等管理流程标准规范,满足采购需求。
2.投标人应按照业主方要求,完成质量、进度、投资、变更、合同及信息、安全及沟通协调六个方面的监理工作,在服务期内提供服务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24小时处于接通状态,随时响应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3.投标人建立人员管理制度,做好人员上岗、离岗、安全意识教育等管理工作。须对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进行背景审查,保障招标人信息安全。
3.投标人应在接到承建单位终验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监理验收材料的整理,其中关于项目监理内容、监理情况以及项目竣工意见等报告均须提交,业主单位接受且所有建设项目通过验收视为监理项目通过验收;反之根据意见进行整改,直至通过验收。
4.投标人应在项目完成后向招标人移交全部项目资料,协助采购单位完成资料收集归档保存。
(三)成功案例
投标人应提供2个类似的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案例。
三、技术要求
(一)质量控制管理
严格依据招投标文件、合同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审查、监督;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理,定期或不定期对设备及系统建设内容进行检查,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跟踪控制情况。对建设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督促承建单位进行整改并复查,确保项目合格。
(二)进度控制管理
1.督促承建单位按合同工期要求,深刻了解项目建设内容,分解工作任务,合理评估工作安排,编制项目详细施工进度计划,并审查承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对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周报、月报等内容进行进度真实性复核;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判断或预测项目执行的时间风险、质量风险等,并出具书面监理意见;
2.实施过程中,实行工程进度动态管理,按进度计划跟踪工作任务,督促承建单位应严格按甘特图开展实施,对发生偏差的原因进行分析并督促承建单位针对性解决,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推进项目进度,确保项目实际工期与计划工期相符合;
3.定期以日报、周报、月报等方式向建设单位量化汇报项目实际的执行状态。
4.对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的验收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建设单位验收。
(三)投资控制
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付款申请,根据承建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签发工程款支付意见。
(四)变更控制
严格控制项目变更,在产生变更第一时间了解变更原因,按合同要求及变更流程分析评审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出具监理审核意见,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后,予以初步批准或否决;对初步批准的变更申请,组织三方审核变更方案,评估变更影响,并严格各方执行变更程序;监督变更方案的实施;并评估变更影响效果,出具书面监理意见。
四、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和地点
服务期限: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启动至该项目通过验收。
服务地点:贵州省内
(二)付款方式和时间
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开具合同款项的70%的银行保函,招标人支付合同价款100%。平台上线投入使用,完成所有开发内容,招标人验收合格后将保函退还中标人。保函有效期至少一年,保函内需明确只有通过招标人验收后,才能解锁保函资金。如保函有效期内未实现平台上线或无法通过招标人验收,需变更保函授权或重新出具保函。签订合同时,具体付款方式可由招标人和中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协商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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