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贵州省拟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39号)精神和评选表彰有关工作部署,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征求意见、组织考察等程序,并经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将贵州省“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拟正式推荐对象(共1个)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
二、全国价格工作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共2名)
龙 怡 毕节市区域经济发展中心价格认证服务科科长
谭 宇 六盘水市钟山区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主任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向贵州省开展“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受理部门:
1.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调控处
联系电话:0851—85286910
通讯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盘江大厦A座3号楼
邮政编码:550081
2.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处
联系电话:0851—85829570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66号
邮政编码:550002
3.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奖励表彰处
联系电话:0851—85837320
通讯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20号
邮政编码:550004
贵州省开展“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推荐对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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