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培育壮大贵州省人力资源服务业经营主体的若干
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培育壮大贵州省人力资源服务业经营主体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3月11日至4月10日。
二、反映意见方式:
(一)在本页面征求意见栏提交修改建议。
(二)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毓秀路贵州人才市场大楼602办公室。
(三)电子邮箱:324726857@qq.com。
(四)联系电话:0851-86852178。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关于培育壮大贵州省人力资源服务业经营主体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2026年3月11日
关于培育壮大贵州省人力资源服务业
经营主体的若干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壮大经营主体的若干政策措施》及省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贵州省服务业经营主体培育壮大实施方案》,结合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加大引育力度,壮大市场主体
支持各地聚焦产业急需,重点引进一批带动性强、成长性好的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领军企业及高端业态项目。实施规模以上企业培育攻坚行动,“十五五”期间力争全省年均新增规模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企业12家以上,其中贵阳市3家以上、遵义市2家以上、其余各市(州)1家以上。
二、做强龙头企业,培树行业标杆
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国有企业在促就业、聚人才中的引领示范与主力军作用。2026年4月底前,组建贵州兴黔人才发展集团;12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坚持市场化导向,统筹整合劳动力就业信息监测、劳务派遣(外包)、对外劳务协作、零工市场运营服务、技能培训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才招聘及考试考务、编外人员薪酬代发代缴、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等公共服务资源,通过整合重组、资源注入、新设组建等方式,因地制宜培育至少1家达规入统的县级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打造高质量就业服务标杆,提升区域人力资源服务能级。
三、落实奖补政策,激发市场活力
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且年度营业收入保持正增长的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一次性奖补;对首次年度营业收入达1亿元及以上的在库规上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连续3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5%的在库规上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成长奖励。对有研发投入的规上企业,按研发增量给予支持;首次上规的高新技术企业,再给予30万元一次性引导资金支持(已享受省级其他上规支持的,按就高原则补差)。同一企业奖补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四、健全帮扶机制,梯次培育企业
建立“重点帮扶、临规培育、优强招引”三张清单和企业名录库。健全省、市、县三级人社部门领导干部与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持续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主动送政策、送服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五、建强平台载体,提升服务质效
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规划布局,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产业园考核评估机制。鼓励各地聚焦本地特色产业和链主企业需求,建强或新建一批定位清晰、服务精准、成效明显的行业性或区域性人力资源服务集聚区。
六、创新服务业态,赋能行业升级
鼓励企业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发人岗智能匹配、人力资源素质测评、灵活用工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每两年开展一次“贵州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十大领军人才”评选,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职称评价体系。
七、强化规划引领,推动产才融合
将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全省“十五五”人才发展和就业促进专项规划,支持贵阳市打造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城市。各级人社部门要围绕“六大产业集群”“三大特色产业”等产业人力资源需求,动态建立“需求清单”和“服务清单”,促进人力资源与产业深度融合。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助力群众实现从“出远门”到“近家门”的就近就地就业。
八、严格行业监管,营造公平环境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法规规章,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评价标准体系。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依法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九、加强组织保障,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与发改、财政、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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