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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人社:有权不任性 执法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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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盘水市人社局努力探索依法行政制度机制创新,建立健全了行政程序听证制度,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行政执法程序全方位听证”+“1+1+1听证审理模式”有效提升行政行为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将过往制定的单一的行政处罚听证拓展至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确认以及其他行政执法程序,实行“1+1+1”听证审理模式,即:1个部门(局政策法规科)牵头、1个组织(听证委员会)运作、1个机构(行政复议、复审委员会决定)。

  “登记立案制”+“结案方式多样化”有效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改审查立案为登记立案,坚持有诉必理、有案必立。对于当事人针对人社系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投诉,一概登记立案,并给予自然人、当事人以充分的举证时间和举证权利。同时,结案方式从维持、撤销丰富发展为为维持、撤销、终止、调解、和解等多种形式,根据不同的案情从中确定适当的结案方式,行政行为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发案率大幅降低。

  “异体监督”+“阳光晒权”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行政程序听证工作中引入“异体监督”,即听证工作不再由局内设法制工作机构独家承办,而是转变为内设法制工作机构牵头,由听证委员会组成的听证庭负责听证工作,将听证审理的结果和合议后的意见及建议提交行政复议(复审)委员会审议决定,并外聘执法监督员等“异体监督力量”进入听证委员会,将依法行政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将权力关进笼子”,进一步监督约束了公权力,实现了“用权受监督,群众得满意”的倍乘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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