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围绕“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就业扶贫目标思路,积极推行以“扶贫车间”为载体的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脱贫模式,助力脱贫攻坚。截至目前,全州认定就业扶贫车间506个,吸纳就业1.77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7968人;全州认定就业扶贫示范基地22个,吸纳就业9221人,其中贫困劳动力2027人。
内引外联建好扶贫车间
通过引导能人返乡创业、东西部协作引进、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依托优势产业培育等方式,积极打造“四型”就业扶贫车间。
一是打造返乡创业型就业扶贫车间。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返乡创业政策,引导外出务工人员、技能人才返乡开办扶贫车间,通过创业带动群众就业。目前,全州认定返乡人员创办的就业扶贫车间230个。如黎平县返乡创业人员肖东胜以前在广东务工,知晓国家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优惠政策后,返乡创办了贵州依尔丹皮具有限公司,年产值1000余万元,吸纳就业100余人。
二是打造东西协作型扶贫车间。紧抓东西协作浙江杭州市帮扶黔东南州的机遇,全州16个县市积极与杭州对口帮扶城市协调对接,通过东西部扶贫协作引进杭州劳动密型企业到黔东南州建立扶贫车间,开发就业岗位吸纳就业。目前,全州认定东西协作型就业扶贫车间82个。如天柱县与杭州余杭区通过东西部扶贫协作引进服装龙头企业华鼎集团,在天柱县建立杭黔华鼎制衣厂,目前以华鼎制衣厂为代表的天柱县服装产业园聚集了5家服装工厂,为300余人提供就业岗位。
三是打造企业带动型扶贫车间。积极探索推行“龙头企业+扶贫车间+贫困户”的模式,将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效果较好的企业、产业园认定为就业扶贫示范基地,通过龙头企业示范,带动和鼓励更多的企业积极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目前,全州认定就业扶贫示范基地22个。如岑巩县充分发挥就业扶贫载体建设示范作用,投资建成贵州岑巩经济开发区就业扶贫产业园,目前吸纳劳动力就业4109人。
四是打造产业培育型扶贫车间。各县市结合当地特色优势产业,通过“公司+基地+贫困户”模式,建设产业培育型扶贫车间,带动贫困人口发展产业,实现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脱贫。如雷山县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成立贵州雷山县欧波农农旅专业合作社,投资建设食用菌、天麻种植基地和黑毛猪养殖基地,生产食用菌、天麻和黑毛猪相关产品,吸纳劳动力就业82人。
因地制宜促进分类就业
根据扶贫车间的不同运营模式,分别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分类就业。
一是厂房式集中就业。通过对闲置土地、校舍、活动室、仓库等场地进行修整,完善道路交通、水电和消防等基础设施,积极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在乡镇、村创办分厂或加工车间,动员企业将厂房设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和贫困劳动力较为集中地区,引导周边村贫困人口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纺织、电子产品等来料加工制造业务。
二是作坊式居家就业。充分利用闲置的农家庭院、民居民宅,引进合作企业,采取“企业﹢订单﹢贫困户”方式,由企业提供必备的生产工具、原材料,统一组织培训,统一生产标准,负责回购生产出的合格成品,将订单分散到贫困人口家中从事居家代加工生产。
三是合作社式灵活就业。通过“合作社+农户”的模式,由合作社统一负责联系订单和销售,鼓励引导贫困人口以土地、资金、技术等入股,成立专业合作社,按统一标准,引导农户从事特色果蔬药材种植、猪牛鸡养殖、民族手工刺绣品加工制作等。贫困人口除年终领取分红外,平时还可以参与合作社生产或到合作社打工,获取稳定的工资收入。
加强服务促进健康发展
一是政策扶持服务。认真落实就业扶贫车间扶持政策,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的就业扶贫车间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补贴;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且贫困劳动力通过在工作岗位上实际操作的方式接受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就业扶贫车间,给予一定期限的以工代训补贴;对有资金周转需求,符合条件的就业扶贫车间办理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贴息等政策扶持。今年以来,全州为就业扶贫车间、基地兑现各项补贴215.03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29万元。
二是用工保障服务。借助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媒介,广泛宣传扶贫车间用工岗位、招工条件、工资待遇等信息和扶贫车间就业补贴政策,并组织扶贫车间参加大型招聘、专场招聘、下乡进村微招聘等活动,积极动员劳动力到扶贫车间务工。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贫困劳动力、因照顾家庭不能外出劳动力,通过小分队进村入户宣传、包车免费接送到车间参观等方式,进行“点对点”精准宣传发动,积极促进就近就业,帮助扶贫车间解决劳动用工问题。今年以来,全州帮助扶贫车间解决用工3740人。
三是技能培训服务。通过培训基地实训、订单定岗培训等方式,积极组织扶贫车间务工人员进行感恩教育、劳动技能培训、劳动法规宣讲等培训,提高扶贫车间务工人员劳动技能和劳动维权意识。今年以来,全州为扶贫车间培训务工人员4162人次。
四是监督管理服务。加强扶贫车间日常监管,由县级人社部门不定期对已认定的扶贫车间进行走访检查,对照企业规模、务工人数、聘用贫困户劳动力人数等指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县级劳动监察部门加强对扶贫车间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扶贫车间用工行为,切实保障扶贫车间员工合法权益,确保扶贫车间安全规范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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