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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3号党派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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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建贵州省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美丽乡村软环境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你委对我省乡村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统筹做好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规范化技能培训。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扶贫会议精神,按照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整合扶贫、农委、教育等部门资源,统筹开展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规范化技能培训30万人以上”的要求,全面统筹做好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规范化技能培训工作。一是明确目标任务。2016年我省各级人社部门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整合扶贫、农委、旅游、商务、移民搬迁、工青妇等部门培训资源,使各项培训资金、培训优惠政策向县级集中、向农村青壮年倾斜,构建全省统筹的“大培训”格局。二是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为引领,以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5个100工程”的需求统筹安排培训项目,重点针对制造业、建筑业、旅游业、家庭服务业、民族特色手工业、电子商务等就业容量大的行业用工需求开展培训。三是精准组织培训对象。充分发挥县、乡两级政府及村支两委和基础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作用,进村、入户、到人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个人情况、从业状况、技能水平、培训需求和愿望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培训需求台账,并将农村贫困青壮年劳动力作为优先培训对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培训。四是强化资金保障。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由省财政会同人社、扶贫、农委等部门将培训资金及时下达,原则上由县级政府统筹整合,由县级统筹培训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使用。五是加强培训监管。结合我省大数据“云上贵州”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规范化技能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将所有培训对象录入系统进行动态管理,对培训情况进行准确分析。按照谁组织、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跟班督查、普遍检查、随机抽查、培训过程拍照摄像、远程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严格监督,严防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实现培训全过程的精准监管。六是开展培训质量评估。将培训人员就业创业和增收脱贫情况作为检验培训效果的一项重要标准,坚持客观公正、群众认可,规范考核的方式和程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持效果导向、奖罚分明的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在培训结束时,开展培训满意度调查,认真听取参训人员对培训内容、课程设置、培训方式及培训效果的评价,在培训人员就业创业后,开展用工满意度调查、就业率和创业率调查。在此基础上,不断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保障培训精准、规范高效。

  二、实施好“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等,培养引进一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自主创新成果的创业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动员吸引国(境)外、省外黔籍优秀人才,回黔投资兴业、创新创业、回乡就业。培养引进一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自主创新成果的创业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

  三、通过“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和省外高校专项引才等引才平台,开展各类人才引聘活动,广泛宣传我省各项人才优惠政策,积极招揽我省外出人才回乡创业发展。

  四、深入落实《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做好人才服务的要求,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多维度、全方位的服务,切实把“人才服务绿卡”等人才服务事项落到实处,切实为我省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做好服务工作,为回归人才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五、在“十三五”期间大力吸引我省各类人才回乡干事创业,在《贵州省“十三五”人才开发专项规划》中针对回乡人才出台相应支持措施。一是重点建设院士(学部委员)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等高层次创新平台,重点扶持以创业示范基地、孵化器、创客联盟等为重点的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鼓励支持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企业人才创新创业,大力扶持科技人才、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创新创业。二是鼓励扶持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以“雁归兴贵”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行动计划为抓手,在项目审批、创业培训、投融资、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三是新建和升级一批大学生创业见习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打造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示范基地,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工作,引导农民工就近就业创业。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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