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界:
贵委提出的《关于将体检纳入农村和城镇居民医保范畴的建议》收悉,感谢贵委对我省社会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健康体检有利于疾病的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对于提升国民健康水平关系重大。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健康体检,也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健康体检。因此,健康体检纳入医保基金支付,成为近年来讨论较多的一个问题。另一方面,从基本医疗保险的理念、制度和具体政策上看,基本医疗保险主要还是“保基本”,定位于治疗费用的支付。因此,健康体检直接纳入医保支付,特别是统筹基金支付也还有一定障碍。尽管如此,2015年,我厅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改革,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参保职工在医疗机构的健康体检费用可以纳入个人账户支付。
关于健康体检纳入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问题。从国家医保政策,特别是2017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严格规范基本医保责任边界,基本医保重点保障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原则的药品、医疗服务和基本服务设施相关费用。公共卫生费用、与疾病治疗无直接关系的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规定来看,对于非直接用于治疗的健康体检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总体上还缺乏一定的上位法依据。同时,正如提案中所述,健康体检虽然长远来看有利于基金的节约支付,但短期内的财务压力很大,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来看,总体筹资水平人均600元左右,部分市、州基金收支当期压力很大,局部失衡的情况也存在。因此,将健康体检无差别的全部纳入支付,短期内还不具有现实可能性。
为了推动这项工作,我们认为,提案中提出的区分人群、区分疾病分步骤有序解决健康体检等疾病预防,加强对参保人员健康有效干预的问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为此:一是我们将加强研究,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功能拓展,包括适当解决健康体检等预防费用的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方案。二是着力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将部分疾病,尤其是慢性疾病或者老年人的健康照护问题,通过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按人头或按病种支付健康咨询、常规体检等费用,对这项工作进行探索。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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