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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6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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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炳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参照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建立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晋升制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当前,脱贫攻坚是贵州省委、省政府的头号工程,全省近80万事业单位人员,特别是县乡两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投身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为攻克我省深度贫困最后堡垒,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同步实现小康提供智力支持。为事业单位助力脱贫攻坚松绑、关注基层事业单位人员成长、关心基层管理岗位人员,深化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改革,是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难点。

一、当前我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存在的问题

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全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晋升难、职业成就低。现行事业单位职员岗位分为1级到10级共10个等级,1级到10级分别对应部级、厅级、处级、科级正副职以及科员、办事员等职务,岗位设置沿用行政化的职务管理模式,每个单位管理人员的最高层级由单位的行政级别和隶属关系决定,受“天花板”效应限制。

(二)工资待遇低。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差距不断拉大,进而事业单位人员都不愿在管理岗位。以在管理人员中占绝大多数的九级职员为例,经测算,其工资收入差距和公务员比,每月在283元至589元之间(不含车补等),如果与取得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比,工资收入差距就更大。

(三)公务员职级并行的影响。2015年全省公务员实行职级并行制度后,对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冲击较大。一是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特别是开展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工作以来,县级广大事业单位人员同公务员一道,奋战在乡镇、村基层第一线,但同工不同酬,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难免有怨气和怨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参公审批矛盾突出。各事业单位申请要求参公管理愿望强烈,但由于受到指标控制等条件的限制而得不到审批,形成上访等不稳定因素。三是为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带来困难。原来参公的乡镇财政所、国土所等单位人员工资属性仍为公务员,但身份属事业人员,因为他们不能像公务员一样实行职级并行制度并享受相应职级待遇,导致出现这部分人员不愿签订聘用合同等一系列管理难,并不断到省、市上访。

二、当前国家深化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改革及我省推进情况

获悉国家即将启动“县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改革试点”,经我厅党组认真研究,于2018年1月22日向国家人社部申请,推荐湄潭县作为试点县。2018年8月,国务院选定15个县为试点县,开展县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改革试点工作,我省湄潭县未能入选,但我厅一直关注这个试点改革工作。

近期从人社部获悉,目前国家正对这15个试点县的前期工作进行评估,拟在10月份左右结束,国家将根据评估情况决定是否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我厅将密切关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相关政策,国家深化“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改革”新政策一旦出台,我厅将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及时深化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改革,将国家的政策落到实处。

 

 

2019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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