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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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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185号建议的答复

 李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大学生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关系千万家庭幸福,关系财富创造、高质量发展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优先政策,抓实抓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健全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体系    

    为不断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近年来,我省陆续出台了《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实施万名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系列文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创业政策机制更加健全完善通过在工资待遇、招考聘用和职称评审等方面优惠政策,引导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通过优化环境,鼓励毕业生创新创业和到中小微企业就业;通过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通过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场租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政策,支持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就业。

二、全力以赴抓好新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2020年,我省预计普通高校毕业生20.4万人,毕业生总数再创历年新高,受疫情和经济形势影响,毕业生就业压力较大。为全力做好疫情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我省专门制定出台《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十个方面加大政策支持,由省直8个职能部门具体牵头,省直15个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是扩大基层就业机会。招聘、招募“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贵州省万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项目”“三支一扶计划”“选调生”“面向脱贫攻坚一线计划”“青年见习计划”3.3万人。二是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针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开发设置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20000个。三是盘活编制岗位存量。今年全省增加5000个用编计划,定向招录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四是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全省扶持5000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支持在农村经纪人、农产品流通、农业种养殖、科研及深加工等领域创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10000元创业补贴。五是鼓励企业吸纳毕业生鼓励国有企业、千亿级工业产业的企业、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企业、现代服务业的企业、优强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为企业发展储备人才六是增加毕业生再教育机会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专升本招生规模分别扩大9000人10000人。七是扩大“订单班”毕业生就业规模充分发挥东西部协作机制作用,挖掘省内企业吸纳定向毕业生就业的潜力,实现今年“订单班”就业人数不少于10000人八是解决困难群体就业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0%以上。鼓励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拿出不少于1000个岗位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毕业生招聘。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1000元的基础上每人再追加500元九是激励毕业生应征入伍征集1500名高校毕业生入伍。十是做好就业服务保障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1000万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三、优化就业服务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是启动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促进人岗对接。组织开展“职等你来就业同行”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第七届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活动着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服务模式。同时,恢复举办现场招聘会,采用“线上”大规模招聘活动+“线下”小规模招聘会的形式,组织开展“众志成城抗疫情、援企稳岗促就业”系列招聘活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便捷高效的沟通平台二是持续通过“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平台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2020年5月举办的第八届线上线下贵州人才博览会期间,共采集到全省1870余家用人单位3.13万个人才需求岗位,收到人才求职简历32.7万人次,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参加线上初评1.53万人次,初步达成引进意向并转入线下考核洽谈1.74万人次(含线下初评)。档案服务改革畅通毕业生就业渠道。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的支持和服务。持续跟进2019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落实实名制就业服务,促进毕业生就业不断档、不断线。保障劳动者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规规章规定,对企业用工情况进行监督,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出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贵州省用人单位发放高温天气津贴的规定》等地方性文件对我省职工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等进行保障。如企业职工在福利待遇等方面权益受到损害,可向当地人社部门(劳动监察)进行投诉。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代表建议内容,建议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完善人才待遇分类体系建设,构建合理、公平又具有灵活性、竞争性的薪酬制度,吸引和留住人才。同时,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定责任担当,强化部门联动,精准发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是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通过促进企业吸纳一批、扩大基层就业一批、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一批、支持多种形式灵活就业一批,畅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二是持续抓“订单班”、“精准脱贫班”就业工作,加强校企深度融合,挖掘更多就业机会。三是加大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倾斜帮扶,持续做好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四是落实实名制就业服务,切实做到未就业毕业生应登尽登,为暂时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不断线的就业服务。五是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政策落地生根见效,努力让每一位毕业生都知晓政策、用好政策、用足政策。进一步强化劳动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规范用人环境,保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平和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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