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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5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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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丽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专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在服务期内纳入事业编制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专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缓解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总量与紧缺专业人员不足、村卫生室卫生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6部门分别于2016年、2020年联合出台了《关于启动我省专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本(专)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服务期内考核合格纳入事业单位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和“定向生在服务期允许参加县级事业单位招考”等问题有明确规定:《通知》第五项第三条“(三)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与定向医学专科毕业生签订就业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同工同酬。服务期满,愿意继续留在基层医疗机构的优秀定向毕业生,有编制入编的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意见》第三项“三、做好本(专)科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拓展专科定向医学毕业生职业发展前景,协议服务期内允许其报考本地乡镇卫生院编制岗位”。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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