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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02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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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贵州省委员会

您委提出的《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户中“50、60”人员就业扶持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委对我省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扶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要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现在搬得出的问题基本解决了,下一步重点是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的重要指示精神,精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决策部署,我们立足职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纵深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培训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千方百计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根据人社部门统计,截至2020年3月底,已搬迁入住安置点的有劳动力搬迁家庭37.32万户,已搬迁入住劳动力84.23万人,已实现就业73.51万人。2019年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技能培训15.97万人,实现就业创业11.22万人,初次就业率70.29%;截至2020年第一季度,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技能培训1.49万人,实现就业创业0.98万人,初次就业率66.02%。

一、关于“加大扶持力度,强化技能培训、开发扶贫公益性服务岗位”的建议

(一)统筹推进农民全员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一是大力开展农民全员培训。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41号)文件要求,制定印发《贵州省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实施方案》,联合农业农村、扶贫、教育、移民等部门力量,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和输出到省内外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作为重点,推进农民全员培训工作。2019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开展综合素质提升培训1235.48万人次;开展农村技能培训100.13万人次(96.76万人),实现就业创业63.04万人,初次就业率65.16%。二是制定培训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2020年3月,经请示省人民政府同意,以省就业和全员培训领导小组名义印发《统筹推进2020年度农民全员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制度的实施方案》(黔就联办通〔2020〕1号),要求“2020年,通过深入开展感恩培训、政策培训、技能培训、方法培训、示范培训,开展农民群众综合素质提升培训1000万人次以上;其中,针对建档立卡和易地扶贫搬迁等贫困群体,努力完成培训40万人次以上”。

(二)结合50至60周岁人员特点多形式组织培训

一是针对50岁至60岁之间人员年龄普遍偏大、受教育程度较低等特点,鼓励他们根据自己培训意愿,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参加家政服务、养老护理、民族手工艺等适合自身的培训,从而掌握就地就近务工本领。对有就业意愿的易地搬迁劳动力,依托各类扶贫车间、建筑行业小微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2019年,累计开展家政从业人员培训32627人、养老护理人员培训2593人、民族手工艺培训26762人、以工代训12191人。二是依托地方优势产业组织农民培训。推动“农民培训”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再到“高素质农民培训”的转型升级,实现农民教育培训从“培训”向“培育”转变,从“办班”向“育人”转变。截至2020年3月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高素质农民)为我省粮食、蔬菜、精品水果、生态畜牧业、茶叶等重点特点优势产业完成67826人培训。三是有效利用新媒体开展培训。随着不少易地扶贫搬迁“50、60”人员开始使用智能手机,进一步发挥新媒体作用,加大“云上智农”等涉农APP平台的宣传应用,让更多易地扶贫搬迁群体学会利用新媒体接受培训。

(三)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50至60周岁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

一是全面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20〕13号)要求,整合国家和省市县资源,围绕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新型城镇化、平安贵州建设、健康贵州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积极开发5万个公益性岗位,重点解决贫困和易地扶贫搬迁群体中的大龄残疾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劳动力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二是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指导基层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坚持定岗、定位、定工作量、定工作时间、定期检查的原则,从制度上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有效管理。截至2020年4月底,全省人社系统累计开发巡防巡护、公路养护、治安巡防等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大龄残疾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劳动力等就业困难人员12.2万人,累计发放补贴2.7亿元。截至5月底,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4.8万人。

二、关于“拓宽就业门路”的建议

(一)依托搬迁地自然禀赋,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促就业

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保搬迁群众就近就业,尤其是吸纳50至60周岁人员中具有熟练农耕农技优势人员就近就业。各地通过项目扶持、保险、金融帮扶等措施,引导和鼓励政府平台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产业化联合体、致富带头人等各类经营主体,以租地、吸纳入股等方式,积极参与搬迁户耕地林地开发利用。在农业产业配套发展中,将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参与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对吸纳搬迁农户就业达到用工量20%的农业企业,农业部门优先扶持其发展,在省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农业产业项目和资金贴息等方面给予倾斜。指导迁出地和迁入地农民合作社的建立完善,积极扶持发展多种类型的省级示范社。

(二)支持就业扶贫车间(基地)建设促进就地就近就业

依托地方政府和工信、投资、扶贫、移民、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大招商引资和政策支持力度,引进一批适合搬迁群众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创建一批扶贫车间。人社部门积极推动就业扶贫车间认定工作,全面落实相关政策补贴,鼓励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实现稳定就业,不断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比例。充分发挥就业扶贫载体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省级每年认定一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先进就业扶贫基地和就业扶贫车间,分别给予每个就业扶贫基地3万元、每个就业扶贫车间1万元的一次性奖补。2019年以来共认定先进就业扶贫车间和基地201家,发放奖补资金349万元。

(三)发挥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作用

加强安置点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窗口)管理,明确工作制度、工作职责,为搬迁劳动力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劳动维权等系列服务。积极收集周边企业用工需求,围绕当地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旅游业、民族手工业、农产品销售等就业容量大的行业,收集一批50至60周岁人员能够胜任的工作岗位。对于需要接受培训才能胜任的岗位,协调组织开展订单、定岗培训等,促进培训后的人员就近就地就业。截至2020年1季度末,全省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立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站、就业服务窗口等共739个。

(四)打造微田园,缓解搬迁群众对农耕生活的心理依恋和物质需求

聚焦清产核资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两项硬任务,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中,所有搬迁农户均实行在迁出地确员的办法,保障了搬迁农户作为集体成员的合法权益。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搬迁农户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也已基本完成,经营权业务办理系统已上线试运行,为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打下良好基础。在土地确权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安置区流转空置的土地打造微田园,解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菜篮子问题的同时,缓解搬迁群众对土地的依恋,记住乡愁,真正让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既搬得出还能够稳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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