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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25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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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红委员

提出的《关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才职级晋升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深化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关注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成长,是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难点。从国家层面来看,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改革工作一直在紧锣密鼓的推进。2018年8月,国务院选定15个县为试点县,开展县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已于2019年结束,目前从中组部和人社部了解到,即将于2020年在全国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

我厅将密切关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相关政策,国家深化“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改革”新政策一旦出台,我厅将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及时深入推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将国家的政策落到实处。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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