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资格”属于旧称谓,是指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制度资格制度中存在准入门槛且需要登记注册的一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2017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明确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分为“准入类”和“水平类”两类,此后再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里面再无“执业资格”的提法,统一叫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按照不同类型分为“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水平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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