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试行)》(黔人社通〔2023〕50号):专业技术人才跨地区、跨单位流动,因岗位发生变动需要跨系列转评职称的,在新岗位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可申请转评。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称的,原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对未转评同级职称,要求申报上一级职称的,按破格申报。
对于转评业绩要求,可以参考《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4〕35号)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跨系列转评职称,需按转入职称系列的评审要求提供业绩。用于申报转评前同等层级职称的业绩,如符合转入职称系列评审要求的,可继续使用。转评后,不属于该职称层级期间产生的业绩,以及已用于申请转评的业绩,不得用于申报上一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与职称存在对应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视同为对应层级的职称,可按规定申请转评。
例如:小李以前是X企业的工程师,后来因为工作调整,到X高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这个时候小李需要进行职称转评,如果小李要转评讲师,就要按照高校讲师的评审条件和要求准备自己的申报材料。如果小李不想同级转评,想直接申报副教授,除了要满足正评副教授的要求,还必须同时满足破格评审副教授的要求,即同时满足副教授“正评+破格”的要求。其中,如果小李要申请申报讲师,其用于申报工程师的业绩,符合申报讲师要求的,可以用于申请转评,转评通过后,转评中已使用过的业绩不能再用来晋升副教授职称;如果小李要申请破格申报副教授,其用于申报工程师的业绩,符合申报副教授要求的,可以用于申请转评,转评通过后,转评中已使用过的业绩不能用来晋升教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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