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各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71号),取得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纳入各地各部门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为支持我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养项目开展,拟对贵州省取得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初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人员发放职称证书,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的贵州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定的评价机构考核,取得数字技术工程师初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
二、发放程序
(一)办理原则。参照《关于面向全省采集历史职称证书数据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116号)程序办理,按照“谁培训、谁办理”的原则,由我省各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向本机构培训且已取得初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发放。
(二)证书申请。已取得初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申请人登录“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rcrs.gzsrs.cn:9999/ips)”,点击“职称证书管理”进入“纸质证书电子化申请”模块申请。按以下要求填写:
1.“纸质证书编号”栏填无;
2.“职称系列”栏选择工程技术人员;
3.“本地评审专业名称”栏填写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的职业方向;
4.“发证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栏填写培训机构名称(输入培训机构名称后选择系统匹配的单位);
5.“评审类型”栏选择社会化;
6.“取得任职资格时间”栏填写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发证时间;
7.取得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职称名称”栏选择“工程技术人员_工程师”、“职称级别”栏选择中级;取得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职称名称”栏选择“工程技术人员_助理工程师”、“职称级别”栏选择助理级;
8.“评审组织”填写评价机构名称;
9.“取得该职称时的工作单位”填写本人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时的所在单位;
10.“纸质证书原件”栏请上传本人取得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扫描件。
(三)证书审核。培训机构经办人登录平台,在“纸质证书电子化审核”模块完成证书的初审及复审后,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办证申请。
(四)证书发放。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通过培训机构提交的办证申请后,申请人登录平台,点击“职称证书管理”进入下载本人证书。
三、工作要求
各培训机构要指派认真负责的同志专门经办此项工作,及时动员本机构培训且已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学员申请职称证书,确保每项申请提交的证书数据真实合规、有据可查、经得起检验。核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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