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人社办函〔2019〕24号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
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的通知
各处室、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76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厅内部练兵比武活动方案,请各处室、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比武,通过练兵比武,不断提升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提升群众满意度。
附件:贵州省人社厅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实施方案
2019年4月26日
(联系人:韦海 曾凡利;联系电话:0851-86822895)
报:厅领导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
贵州省人社厅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
实 施 方 案
根据《贵州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实施方案》工作安排,结合各处室、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厅内部练兵比武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练兵比武强技能人社服务暖民心
二、练兵比武内容
(一)开展大练兵活动。发放人社部题库,组织全厅处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含上挂、聘用人员)学习,于5月下旬进行闭卷笔试(工勤人员不参加笔试)。
(二)开展大比武活动。在大练兵的基础上开展综合大比武,大比武以知识竞赛方式进行,原则上各处室、单位以所属支部为单位(具体分组名单附后),分为14个组,每组选派3名代表参加比赛。
三、组织机构
成立“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潘荣同志担任主任,其它厅领导担任副主任,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由施长冬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赵曼青、黄跃虎同志担任副主任,李凌、田芳芳、聂涛、吴桐、韦海、曾凡利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组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委会下设统筹协调、考务、宣传报道、赛事监督4个工作小组:
1.统筹协调组:负责本次练兵比武活动的统筹协调和具体组织工作;负责比武活动的裁判工作,拟请厅领导担任裁判。(办公室牵头负责)
2.考务组:负责练兵比武活动的考务组织、制题、命题、排名等工作。(考试院牵头负责)
3.宣传报道组:负责对比武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做好比武期间宣传图片、视频等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宣传中心牵头负责)
4.赛事监督组:负责对练兵比武活动现场进行全程监督。(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机关党委<纪委>负责)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3月底—4月初)
印发通知,对开展练兵比武活动进行部署。张贴宣传海报、播放视频短片,召开动员部署会,营造练兵比武活动氛围。
(二)公布题库(4月)
4月底中旬,公布题库。题库主要包括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综合服务标准规范等5方面内容,占比约为20:35:10:25:10。试题类型分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填空题、简答题和案例题,占比约50:20:10:10:5:5。
(三)开展大练兵活动。5月31日,组织全厅处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含上挂、聘用人员)参加闭卷考试,对笔试前10名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评先选优、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四)比武活动
本次比武活动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环节:
预赛:
预赛于6月5日进行,各处室、单位原则上以所属支部为单位(具体分组名单附后),分为14个组,每组选派3名代表参加比赛,现场抽签(先抽取抽签序号,再进行分组抽签)分A、B两组,每组7支参赛队进行现场展示比拼。现场展示分为风采展示和现场问答两个环节,风采展示可进行现场才艺展示及喊口号形式进行亮相;现场问答环节,包括必答题、选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问答试题范围以人社部4月底最终公布的题库为准。
预赛规则:
①风采展示:10分,由裁判进行打分。
②必答题:每人2题,每题5分,每队队员按照序号顺序作答,不能由队友代答,答对加5分,答错不加分不扣分。
③选答题:共50题,每题10分。各队均有2次选题机会。每队选择1名队员负责答题,答题队员在选答题题库的50个题目中选择要回答的题号,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答。答对加10分,答错不加分不扣分。
④抢答题:共30题,每题5分。答对加5分,答错扣5分,主持人未宣布“答题开始”而提前抢答扣5分。抢答题由各队3人共同完成。
⑤风险题:分为20分值和30分值两部分,每个分值有8道题,各队可根据成绩选择作答题目的分值三人共同作答,答对加上所选分值分数,答错扣减相应分值。风险题可以选择放弃。
若以上环节出现分数相同无法决出前2名,则进行加赛题环节。加赛题每队必答5题,每题5分。若加赛必答题结束后各队分数仍相同,则进行抢答一题定胜负,答对加5分,答错扣5分。
A、B两组分别决出前2名进入决赛。
决赛:
决赛将于6月6日进行,规则与预赛一致。当场统计得分,决出名次。
组委会将在各队参赛队员中择优选派人员参加全省决赛。
五、奖项设置
(一)在笔试考试中成绩前10名的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省厅代表队参加全省大比武笔试。
(二)设置决赛优秀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优秀奖1名,前三名发放奖牌及奖状,优秀奖发放奖状。
(三)设置决赛个人最佳风采奖,从每队中评选出1名表现最优个人,授予最佳风采奖。
六、经费预算
活动所需经费按财务有关规定办理。
七、工作要求
(一)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练兵比武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统筹,做好参赛队员培训、选拔等相关工作,争创优异成绩。要持续推进练兵比武,及时反映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真正使练兵比武成为带动全厅每位干部职工掌握业务、增强本领的助推器,使学业务、钻技能成为每位干部职工的自觉追求和职业素养,形成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
(二)请各组推荐1名联络员,负责与组委会办公室对接练兵比武活动具体事宜,联络员名单请于4月30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三)请各组联络员到厅行风办(2411室)拷贝练兵比武活动题库电子版。
附件:1.贵州省人社厅大比武活动分组名单
2.练兵比武活动联络员名单
附件1
贵州省人社厅大比武活动分组名单
第一组:办公室、督查室、机关党委(牵头单位:办公室)
第二组:失业保险处、财务处、宣传中心、农民工工作处(牵头单位:失业保险处)
第三组:劳动关系处、劳动监察局、调解仲裁处、信访处(牵头单位:劳动关系处)
第四组:法规处、规开处、人事处、奖励表彰处、离退休干部处(牵头单位:法规处)
第五组:就业局(牵头单位:就业局)
第六组:工资福利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养老保险处、工资审核中心(牵头单位:工资福利处)
第七组:工伤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牵头单位:工伤保险处)
第八组:职业能力建设处、信息中心(牵头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
第九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资金基金监督处(牵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第十组:人才服务局、人才大市场(牵头单位:人才服务局)
第十一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指导中心、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考试院、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群工中心(牵头单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指导中心)
第十二组:社保局办公室、稽核处、社会化管理服务处、工伤生育保险处、农保处(牵头单位:社保局办公室)
第十三组:社保局基金财务处、预算统计处、信息处、养老失业保险征缴处(牵头单位:社保局基金财务处)
第十四组:社保局职业年金处、档案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养老失业待遇审理处(牵头单位:社保局职业年金处)
附件2
练兵比武活动联络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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