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仲裁院以交流学习为抓手提升业务水平
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贵州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5月19日镇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邓坤琨一行3人到黄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交流学习。
黄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时福院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案件受理股股长郑礼林与我院进行了座谈。双方对仲裁效能建设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及亮点做了详细介绍,对仲裁、监察的合作办案工作经验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还就处置重大集体案件、案件办理过程中所遇到的法律适用等具体问题进行了交流学习。黄平县已在各乡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建立了基层调解组织,基层调解在处理劳动争议中的作用日益突显。
随后,阅览了黄平县的仲裁案卷,大家对立案文书,结案文书的规范进行了相互交流,对仲裁程序的告知、工伤认定、双倍工资等问题引发的集体效应做了深入讨论,双方均感到受益匪浅,并一致表示,将继续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法,通过搭建交流平台,不断加强学习,增进沟通,提升仲裁业务能力,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新的贡献。
(黔东南州镇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洪丹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