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是审理仲裁案件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难题,尤其在七星关区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城市尤为突出。外地企业在本地用工过程中发生劳动纠纷,劳动仲裁尚可把相关仲裁文书送达该企业项目部,但是对于部分完工撤走项目部的外地企业,无论以电话通知的方式或者以邮寄的方式,企业都拒绝前往仲裁院领取仲裁文书或者拒收仲裁文书。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仲裁院只有通过直接送达的方式将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送达用工单位。
七星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三名工作人员曾赶赴重庆市直接送达三家企业的相关仲裁文书。对于劳动者是重庆本地的,送达人员尚可借助其熟悉企业地理位置的优势找到用工单位,对于劳动者不是重庆本地的,送达人员只有通过手机导航配合询问路人的方式寻找用工单位。在直接送达过程中,送达人员发现部分用工单位的实际办公地址与注册登记地址不符,或者用工单位根本没有实际办公地址,对于前者送达人员多绕点路即可送达,对于后者送达人员唯有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告知用工单位。这不仅增加了送达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无疑延长了劳动者维权的时间。对于因工受伤者,被延长的不仅仅是时间!
遇到需要跨省、跨市(地区)送达仲裁文书的案件,鉴于外地企业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对当地情况比较熟悉,如果可以建立一种委托送达的机制,由办案所在地劳动部门委托外地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送达相关仲裁文书,不仅可以节约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还能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作 者:向跃
工作单位:毕节市七星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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