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快速调解 促进案结事了
2016年9月10日中午12时,某厂职工夏某在检修打石机时从2米高的台子摔下受伤。厂方负责人贺某等人将其送到遵义医学院抢救治疗。经遵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遵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虽然夏某得到鉴定结论,但单位一直未对其进行赔付。夏某只得向红花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在对此案处理之时,红花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组织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全面掌握了案件的基本情况,确定了对此案的调解方案。直接针对单位对赔偿金争议较大不愿意赔偿的情况,仲裁员苦口婆心地向用工单位讲解了《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多次与用人单位勾通,让单位负责人接受并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同时,办案仲裁员做伤者夏某的工作,伤者考虑到单位送医院治疗及时,现身体已痊愈这些情况,作出一定让步。这样我院仲裁员在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让双方达成了调解意向。夏某在申请仲裁仅25天就拿到了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赔偿金58000元,终于案结事了,双方握手言合。
作 者:徐晓娟
工作单位:遵义市红花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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