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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构建“五权并举”工作格局有效解决争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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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工作开展,钟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充分在各部门之间开展以“实现职权整合,优势互补、相互支持”的创新工作方式,有效地将分散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复议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权”与司法部门的“民事裁判权”、“刑事司法权”整合起来,形成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3+2”“五权并举”格局,将部门的“五个指头”,捏合成“一个拳头”,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有效解决劳动人事争议纠纷。

       2016年5月14日,申请人赵某、段某经某社区居委会陈某介绍到某公司工地从事安全巡逻工作,最初与陈某口头达成工资协议是1500元/月,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公司方给付两位申请人的工资为3000元/月,工资通过陈某转手后,两位申请人实际领取的工资为1500元/月;2016年8月申请人将该情况反映到钟山区纪委,区纪委责成第六纪工委核实处理。收到申请后,钟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联合区第六纪工委及荷城社区纪委等部门,多方调查、协调,于2017年4月10日为劳动者追回9400元工资,成功调解了本起劳动争议纠纷。

此次联合区纪委等部门的调解行为中,警示了用人单位要规范用工,教育了劳动者要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同时有效地化解了潜在的信访问题,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和发展,也进一步体现了资源整合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对于解决劳动人事争议方面所具有的重要、积极意义。

 

作    者:郭林

工作单位:六盘水市钟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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