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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2025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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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社厅2025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序号 补贴项目名称 补贴主管部门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补贴申报流程 补贴发放频次 补贴发放时间 补贴制度文件
1 一次性创业补贴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注册时间距申报时间须在5年内)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 1.对符合标准的补贴对象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2.高校毕业生在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领办创办农业企业,重点围绕农产品流通、农业种养殖等农业领域创业的,按规定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一、补贴申报流程:
1.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县级以下街道(乡镇)人社服务机构受理申请复核条件自主创业人员,核实资料完整性;
2.将相关信息录入贵州省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系统;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经营所在地街道(乡镇)人
社服务机构初审并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市、县)就业服务机构复核,同级财政部门据实核拨同级就业服务机构;
5.区(市、县)就业服务机构将补贴兑现到自主创业
人员开设的账户上。
二、所需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或其他材料,农民工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身份类证明,就业困难人员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
3.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5.申请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上述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三、申报渠道:
在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县(市、区)政务中心窗口申
报办理。
仅发放一次 申请通过审核后发放 1.《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黔府发〔2023〕12号)
2.《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社〔2019〕119号)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资金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在技工院校一至二年级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我省户籍脱贫户子女 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年;免(补助)住宿费500元/生/年 省内学校:秋季开学时,由脱贫家庭学生本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省外学校:由脱贫学生本人(或委托监护人、亲属等)向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受理单位对审核通过的脱贫家庭学生分别进行资助。
省内学校就读一年两次;省外学校就读一年一次。 省内学校每学期发放一次;省外学校在受理学期内一次性发放 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黔财教〔2022〕114号 )

1-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2〕114号).pdf

2.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1.PDF

3.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黔府发〔2023〕1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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