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3331258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0-07-09 14:50:00 | |
文 号: | 无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0〕124号)的政策解读 |
一、《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9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8〕21号)等文件精神,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改革,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我处在2014年印发的《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
二、《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修订的依据是什么?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9号)。
(三)《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8〕21号)。
(四)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14〕757号)。
(五)参考、借鉴外省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后出台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条件。
三、《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修订的原则是什么?
(一)注意政策连续性。这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条件的修订不是推倒重来,是在原申报评审条件基础上根据国家改革指导意见修订完善。评价条件标准的文本结构、框架与现行条件基本一致,对多年来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普遍认可、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工作特点的政策、办法、标准、制度等继续完善执行。
(二)注意完善评价指标。本次评审条件修订坚决破除“四唯”,着力在体现中职学校教师工作特点的创新和工作实绩上定条件,在鼓励人才干事创业上想办法,合理确定论文、项目数量、获奖情况等指标权重,不把“人才帽子”作为申报职称的限制性条件。
四、《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修订的主要变化是什么?
(一)主要调整:
1.新增实习指导教师职称等级及任职条件要求,分为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其中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对应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级、高级、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分别对应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订了限制申报条件。
3.按照国家的指导意见修订了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的任职条件要求。
4.修订了申报条件的学历(学位)、资历要求。其中,按国家指导意见,完善了高职及以上学历具有企业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的人员评审要求。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人员工作1年考核合格、任初级4年、任中级5年的,可分别申报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
5.按照国家的要求,调整完善和细化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或教学一线实践的要求,并作为必备条件。
6.不再将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列为正高级讲师的评审条件。
7.在总结原条件的基础上,对附则中部分条件进行完善。
(二)主要增加
8.按照国家的指导意见,考虑职业高中教师纳入到评审范畴的实际,增加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优质课竞赛获奖条件。增加了职业教育研究机构人员的评审要求。
9.结合我省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增加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评审条件,把体现党务工作者和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实绩纳入到条件中。
10.结合中职学校的特色,增加编制行业或地方标准、导则、规程、规范、工法的条件。
11.在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条件中新增“主持企事业单位新产品研发、技术革新等项目,经科技部门鉴定,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等指标。
12.在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条件中新增艺术类教师和体育类教师具有专业特色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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