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3261738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06-23 18:36:14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实施意见 》的政策解读 |
1.针对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标准是什么?
答:对中小微企业,2020年12月31日前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提高返还标准后,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尽快补发2020年度返还资金。
2.针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标准是什么?
答: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适当放宽其稳岗返还政策认定标准,重点向受疫情影响企业倾斜,返还标准可按不超过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不超过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确定。
3.以工代训的范围有哪些?
答:除了继续实施原以工代训政策以外,还有支持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支持参保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开展以工代训、支持困难企业开展以工代训、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开展以工代训、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开展以工代训、支持各地重点关注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等。
4.以工代训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实施以工代训按企业或经营主体吸纳就业人数和不超过每月支付给职工工资收入的30%,给予一定标准的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
5.以工代训补贴资金主要用于什么方面?
答: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开展以工代训、职工生活补助等支出。
6.培训补贴期限为多长?
答: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7.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受理期限到什么时间?
答: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8.同一人员,企业可否重复享受以工代训补贴政策?
答:不可以。对同一人员,企业不可重复享受以工代训补贴政策。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在政策实施期限内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以工代训政策,不同类别的以工代训政策原则上不得交替享受。劳动者个人在同一年度内最多享受不超过6个月的以工代训政策。
9.申办流程有哪些?
答:开展原以工代训以外的其它以工代训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其中停工停产企业需提供上一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通过后,按规定每月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原以工代训实施要求以黔人社通〔2018〕399号文件为准。
要精简申请证明材料,对同一企业同时申请多项政策的推行“打包”办理,不得要求重复提交材料。对稳岗返还政策、金额可依据征缴机构提供的上年度缴费记录按规定确定,不再要求提供职工花名册、工资表等;“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的审核可采用企业承诺方式。
要提高审核发放效率,做到随报随审,不得设定集中申报期和资金拨付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