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2512322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2-06-27 15:37:18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一次性补贴兑现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问答形式) |
一、关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一次性补贴兑现工作的通知》的背景和目的
5月24日,《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部署了6个方面33条一揽子政策措施。2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进行总体安排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任务清单的通知》(黔府发〔2022〕10号),明确对今年以来新吸纳返乡农民工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补贴,鼓励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吸纳省外返乡农民工稳定就业,实现就业增收。
二、关于新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一次性补贴的对象及标准
2022年以来新吸纳省外返乡农民工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与返乡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到2023年6月30日。
三、关于新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一次性补贴申报资料
生产经营主体新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招用人员花名册及返乡农民工身份证明、招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复印件、半年工资发放明细、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信息(其中,属企业的需要加盖企业公章,属个体工商户的需经其经营负责人签字确认)等。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账(单)可不提供,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
四、关于新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一次性补贴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向注册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的资料进行核实,并对补贴对象名单进行3-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申请机构的基本账户。
五、关于新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一次性补贴咨询电话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咨询电话:0851-86815471、86815971。具体申领事项可向生产经营主体所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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