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2778143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2-07-26 17:11:36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问答形式) |
一、关于出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背景
答: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精神,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加强全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培育、引导、扶持创业孵化基地规范化运行,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出台《通知》主要内容和目的
答: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主要围绕特色突出、功能完善、承载能力强等特点进行创建,具有可持续发展和示范、辐射、带动作用。鼓励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新创业。制定建设一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工作目标,力争“十四五”期末实现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县域覆盖、新增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5家。
三、关于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材料
1.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函;
2.市(州)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文件;
3.贵州省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表;
4.按照《贵州省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绩效评估考核表》中基本条件、孵化功能、内部管理等逐条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5.推荐的示范基地照片和视频短片。
四、关于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程序
1.申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单位,候选单位填写《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推荐意见后,报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初审。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对上报的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上报省厅。
3.复审。省厅根据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的初审结果,成立核查工作组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复审。
4.公示、认定。经复审符合条件的,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并授予标牌。
5.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按人社部相应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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