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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949953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7-11 16: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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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贵州省经济系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政策解读
《贵州省经济系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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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条件》的具体依据是什么?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8〕2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经济系列职称分类评价,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本条件根据《贵州省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0〕21号)(以下简称“21号文”)的架构,结合我省实际,组织专家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评审条件。

问:该条件的修订原则是什么?

(一)贯彻改革精神要求。切实贯彻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要求,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破除“唯资历、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的“四唯”倾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二)制定政策科学合理。条件的文本结构与我省新一轮职称制度改革以来制定实施的条件保持一致。设置“菜单式”指标体系,供申报人结合自身工作实绩“多选”参评。

(三)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在国家指导意见规定的基本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细化、丰富和拓展评价指标,充分体现我省人力资源管理服务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特点和成长规律,激励引导专技人才干事创业。

问:《条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注重政治素质。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专技人才评价的首要标准和基本条件。

(二)设置菜单式指标。突出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导向,涵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经营管理,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创新,经营性和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才服务、促进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人力资源服务园区、人才市场、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等项目建设,人力资源供需对接、赛事活动等业绩类型。

(三)破除“四唯”倾向。将调研报告、分析论证、决策咨询、战略规划、方法创新、行业规范、培训手册等作为学术成果的呈现方式,与论文、专著等效。为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资历等要求,但业绩、学术成果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设置破格条款。

(四)适度倾斜基层。对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基层一线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业绩成果和破格条件上适当放宽要求,进行倾斜

问:2025年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申报评审适用哪一个条件。

为做好新老政策的衔接,2025年为过渡期,2025年度申报评审可按照《贵州省经济系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5〕24号)或《贵州省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0〕21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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