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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472719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11-19 10:31:49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补贴项目经办规程 (暂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补贴项目经办规程 (暂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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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背景

为统一各项就业补贴经办流程,规范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对《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25〕52号)文件中就业补助资金补贴项目经办流程进行明确。

二、起草依据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第二十三条“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坚持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的基础上,梳理并公开本地区就业补贴政策清单,明确申请材料、申领流程、经办渠道、办理时限”等有关要求制定。

三、主要内容

本经办规程主要包括职业培训补贴及相关项目申请、就业创业服务相关补贴申请、附则等三大部分,28个方面。其中:

(一)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及相关项目申请

1.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主要包括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项目制培训补贴等内容共计10个方面。

2.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补贴主要包括常规补贴、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双证书”补贴等内容共计3个方面。

3.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主要包括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补助、国有企业办技工院校(未享受财政生均经费)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高技能人才研修补助等内容共计3个方面。

(二)就业创业服务相关补贴申请

就业创业服务相关补贴申请主要包括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与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交通补助、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等内容共计8个方面。

(三)附则

附则主要对部分申请材料等进行补充说明共计4个方面。

特别说明

(一)本经办规程明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项目所需申请材料,原则上由人社部门通过数据比对、信息共享等方式进行内部核查。对无法通过内部核查获取所需材料的,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印证材料。

(二)本经办规程明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项目所需申请材料,申请人或申请单位对人社部门通过数据比对、信息共享等方式进行内部核查情况存在异议的,可补充提供相应材料进行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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