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1615298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12-31 09:30:51 |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贵州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政策解读 | ||
1.问:《贵州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第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科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按照创新活动类型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更好激发和释放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引导科研人员回归参与科研项目和创新活动初心本源,促进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2025年8月,省科技厅会同省人社厅面向社会公开征求《贵州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根据相关征求修改意见,修改形成《贵州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
2.问:《贵州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新修订的《贵州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延续了2020年《版本》的框架,共分为七个部分,21条。
第一章 总则,共4条,明确评审条件的原则定位、领域分类及名称级别。
第二章 基本条件,共2条,规定申报人员基本条件,明确限制申报情形。
第三章 实习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共2条,明确学历(学位)、资历、业绩条件。
第四章 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共4条,明确学历(学位)、资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以及破格条件。
第五章 副研究员申报评审条件,共4条,明确学历(学位)、资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以及破格条件。
第六章 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共4条,明确学历(学位)、资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破格条件以及直评条件。
第七章 附则,共1条,对评审条件的相关表述进行详细解释,对解释权以及施行时间作出了规定。
3.本次修订的《贵州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有什么调整?
答:一是坚持分类评价,突出创新价值与贡献。针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与推广、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三类人员,分别制定了更具针对性的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要求,充分考虑不同自然科学研究类型人员的特点和价值,使科技人才评价结果更能反映科研人员的实际贡献,不再将承担省级及以下科研项目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业绩条件。基础研究类侧重学术创新和理论突破能力,提升了申报评审条件中对论文质量的要求;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类更加注重科研项目产出的实际业绩和成效,不再将论文作为申报评审条件;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类突出战略和政策研究能力、决策咨询服务水平。二是丰富评价指标,构建多元评价体系。本次修订后,评审条件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论文、专利、项目、著作等评价形式,在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与推广(含科技成果转化)类任职资格评审中,新增了成果转让、许可或作价入股金额、农作物新品种推广面积等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及推广工作的量化指标。同时,为引导更多科研人员将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结合农业产业实际情况,适当降低非主要农产作物新品种推广面积;减低横向项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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