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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3330591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2-04-23 08:39:58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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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黔人社厅发〔2012〕15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相继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1〕96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出台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意见》实施以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和职能职责认真加以贯彻,总体落实情况较好,各项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正逐步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稳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基层就业(服务)项目大学生的服务期满政策正逐步推进。同时,部分地区仍存在对政策文件精神研究不够,理解不透,思想不够解放,动作延缓,政策执行不够全面有力的问题;部分地区对基层就业(服务)项目管理重视不够,对服务期满的有关政策落实不力;部分地区就业专项资金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比例偏低,高校毕业生各项就业政策执行有待加强。

  为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11〕16号和黔府办发〔2011〕96号文件,全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局面的优化,确保基层就业(服务)项目学生的稳定和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保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当前,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2012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将超过10万人,“十二五”时期,我省高校毕业生数量仍呈逐年上升趋势,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对就业的拉动作用虽已开始显现,但全省就业工作体系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工作思路尚待整合,机制还不够成熟,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举措和办法还在全面筹措推进当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不可松懈的工作重心。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增强抓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始终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本系统内,要建立由“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主要责任,具体工作部门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戮力同心的工作格局;按照工作分工和职责布局情况,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系统外,要加强和巩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密切联系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信部门、财政部门及属地高校,增进对宏观经济运行动态的了解掌握和信息交流,建立就业信息的采集、分析、发布制度,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思路和渠道,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提供及时有效的对接服务。要采取具体有力的措施、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科学调配力量,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督促到位,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推动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局面不断优化发展。

  二、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学习、宣传力度

  1.强化政策学习,建立政策落实的具体流程和管理制度。全省就业系统要积极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学习活动,充分了解、掌握、熟悉国家和省近几年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特别是县、乡两级直接面对高校毕业生的窗口部门,要制定简便、快捷、易操作的工作流程,尽快形成完善的政策落实操作办法和时效追踪管理制度,并做到政策上墙、办理流程公开。工作人员要做到政策熟知、理解到位、对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清晰明了。

  2.强化政策宣传,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知晓的舆论环境。各地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介,采取专家解读政策、专栏介绍、记者专访、工作一线走访查勘、网络答复询问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介就业政策,廓清政策理解、执行中的难点、疑点。各级就业工作部门要采取送政策、送服务上门等方式向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宣传相关政策。

  三、全面贯彻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

  1.各地要及时对国发〔2011〕16号和黔府办发〔2011〕96号的政策进行梳理,落实办理流程。办理流程要在本地媒体进行宣传,让广大高校毕业生知晓掌握。对执行过程中的难点,要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加以全面贯彻,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2.全面落实基层就业(服务)项目学生服务期满的有关政策。各级每年下半年要拿出一定数量的事业单位岗位,制度性地定向基层服务大学生招聘。要对全省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学生进行跟踪管理,并按有关文件精神加以贯彻落实,组织实施“考核进入乡镇事业单位编制”。要积极协商组织部门拿出一定的乡镇领导职数和乡镇事业单位领导职位面向基层服务期间表现优异的学生进行选拔。要商有关部门共同促进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吸纳基层就业(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学生就业。

  3.全面落实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要全面执行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含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的一次性奖补政策;对企业年度招收高校毕业生并符合条件的,要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和其他优惠政策。

  四、全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1.进一步解放思想,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各地要大胆实践,进一步降低高校毕业生创业门槛,探索高校毕业生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办理的举措办法。鼓励先行先试,简化贷款程序和手续,缩短贷款申请周期,确保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到实处。对高校毕业生领办创业项目并带动就业,连续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要及时发放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加大力度实施大学生创业“五个一工程”。各地要对“五个一工程”进行任务分解,做到措施具体、责任明确、分工到人。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等,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大学生创业。要支持鼓励基层就业(服务)项目学生就近就地创业。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创业培训、创业项目评估、创业孵化、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等方面对大学生创业给予支持和倾斜。要进一步加大创业培训力度,确保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都能获得充分的创业公共服务。

  五、加大就业工作队伍综合业务能力的培训和提升

  各级就业工作部门要根据工作队伍业务和技能的实际状况,广泛组织业务能力提升培训。通过举办政策解读示范性培训班、以会代训、业务办理流程模拟课堂、知识竞赛、每周例会学习等各种形式,提升就业工作队伍业务能力,规范业务流程和操作办法,不断巩固、推进统一规范的政策环境,努力践行就业工作普惠、民生为本的根本要求。要加强就业工作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全力打造服务型机关、服务型政府。

  六、建立内控监督和督查机制

  1.建立内控机制。按照工作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要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现有机构员额范围内建立内控监督机制,加强本级就业资金结构优化调整和使用监管,形成资金使用的风险预警和调节评估办法。要主动接受系统内纪检监察部门的督促、督查,形成内部加压、外部督促、回应及时的良好工作局面。

  2.加强社会监督。各地要设立并公布窗口部门工作咨询电话、监督电话,要制定实施限时办结制度,着力提高服务质量,接受社会监督。全省就业系统内部要普遍建立领导干部业务监督追踪责任制,加强就业政策运行的全方位监督管理。

  3.加强督促检查。各市(州)要适时对辖区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进行督查,对属地范围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解决,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省厅及省级督查机制将适时跟踪督查各地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工作推诿、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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