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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3330691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4-07-01 10:47:54
文  号: 黔人社厅通[2014]372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调整贵州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372号)
关于调整贵州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3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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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贵州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黔人社厅通[2014]372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仁怀市、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失业保险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49号)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2014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4]10号),经研究,现将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875元/人?月。请各地遵照执行。

以上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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