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3330985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6-08-15 09:00:00 | |
文 号: | 黔人社厅发〔2016〕8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关于将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按照《关于印发〈贵州省调整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方案〉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6〕109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公立医院远程医疗服务试行方案〉的通知》(黔卫计发〔2016〕47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省远程医疗的发展,进一步满足广大参保人员就医需求,经研究决定将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同时,为规范管理、防止项目滥用、确保基金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远程医疗服务项目,应在全省统一的远程医疗专网下,通过省级远程医疗平台开展。
二、定点医疗机构提请远程会诊前应首先实施院内会诊,远程会诊服务项目仅限于住院支付,原则上每个住院周期支付一次费用。
三、参保患者或家属单方面要求提请的远程会诊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四、各地要结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认真做好项目对应及信息系统数据库更新、医疗费用结算等工作。同时要加强对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的监管和费用审核,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五、本通知于2016年8月1日起执行,试行时间一年,今后有新规定的从其新规定。对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馈,以便研究解决。
附件:贵州省远程医疗服务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意见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8月15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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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远程医疗服务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意见表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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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说明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医保报销类别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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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1000003 |
远程单学科会诊 |
指临床一个学科会诊。开通网络计算机系统,通过远程视频系统提供医学资料,对患者的病情进行研讨的单学科的会诊诊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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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
每次会诊收费不超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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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医师100 |
主任医师100 |
特殊诊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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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会诊收费不超过80。 |
副主任医师80 |
副主任医师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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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11000004 |
远程多学科会诊 |
指临床多个学科会诊。开通网络计算机系统,通过远程视频系统提供医学资料,对患者的病情进行研讨的多学科、多专家的会诊诊治。 |
|
小时 |
|
1200 |
320 |
270 |
特殊诊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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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111000005 |
远程中医辨证论治会诊 |
开通网络计算机系统,通过计算机系统提供医学资料,由中医、中西医结合专家对患者的病情进行研讨的会诊诊治,综合中医四诊信息,依据中医理论进行辨证,分析病因、病位、病性及病机转化,作出证候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
|
小时 |
|
1200 |
320 |
270 |
特殊诊疗 |
|
|
4 |
111000006 |
同步远程病理会诊 |
通过网络传输的实时医院之间的病理会诊。 |
|
次 |
|
300 |
180 |
150 |
特殊诊疗 |
|
|
5 |
111000007 |
非同步远程病理会诊 |
通过网络传输的非实时医院之间的病理会诊。 |
|
次 |
|
300 |
140 |
120 |
特殊诊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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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111000008 |
远程心电 |
开通网络计算机系统,通过网络提供患者临床及心电资料,由专家协助出具诊断意见及报告。 |
|
次 |
|
|
按照现行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中对应的心电项目邀请方价格收取。 |
按照现行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中对应的心电项目邀请方价格收取。 |
对应现行医保报销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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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11000009 |
远程影像 |
开通网络计算机系统,通过网络提供患者临床及影像资料,由专家协助出具诊断意见及报告。 |
|
次 |
|
|
按照现行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中对应的影像项目邀请方价格收取。 |
按照现行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中对应的影像项目邀请方价格收取。 |
对应现行医保报销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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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111000010 |
远程检验 |
开通网络计算机系统,通过网络提供患者临床及检验资料,由专家协助出具诊断意见及报告。 |
|
次 |
|
|
按照现行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中对应的检验项目邀请方价格收取。 |
按照现行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中对应的检验项目邀请方价格收取。 |
对应现行医保报销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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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11000011 |
远程病理 |
开通网络计算机系统,通过网络提供患者临床及病理资料,由专家协助出具诊断意见及报告。 |
|
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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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中对应的病理项目邀请方价格收取。 |
按照现行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中对应的病理项目邀请方价格收取。 |
对应现行医保报销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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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远程医疗服务按实际开展的单个项目计费,不得多个项目重复收费。2、远程诊断项目不得收取其他费用。3、每次远程多学科会诊、远程中医辨证论治会诊原则上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超时每10分钟加收10%,累计加收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累计加收金额不超过最高限价的60%。4、远程会诊的准备时间不计入会诊时间。5、市级指市州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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