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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385183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10-09 15:06:25
文  号: 黔人社通〔2024〕87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粤黔协作培育打造“贵州绣娘”劳务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粤黔协作培育打造“贵州绣娘”劳务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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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妇女联合会、粤黔协作市县工作组(小组):

    为推动粤黔东西部协作劳务品牌提质扩容,通过探索劳务协作新模式、拓宽稳岗就业新渠道、协作打造劳务新品牌,切实提升贵州籍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水平,研究制定了《粤黔协作培育打造“贵州绣娘”劳务品牌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贵州省妇女联合会

广东省粤黔协作工作队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粤黔协作培育打造“贵州绣娘”劳务品牌工作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粤黔东西部协作提质扩容,培育打造“贵州绣娘”劳务品牌,促进更多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力争到2025年,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3万人次以上,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大“贵州绣娘”品牌培育力度。围绕我省黔东南绣娘、水族马尾绣、毕节苗绣等11个进入省级劳务品牌项目库或各市州、县区评定的绣娘类劳务品牌,分类制定培育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提升品牌影响力,培育打造一批“贵州绣娘”劳务品牌。落实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支持绣娘类劳务品牌企业发展壮大。(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粤黔协作工作队)

    二、加大“贵州绣娘”技能培训力度。根据“贵州绣娘”地域分布情况,按需开展“贵州绣娘”相关工种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贵州刺绣企业深入实施锦绣计划,组织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全面提升职工技能素质。每年组织5000人参加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纺织刺绣类“订单”培训,到2025年共培训10000人。鼓励引导广东的优质企业、技工院校与贵州的技工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共建一批刺绣类技术技能人才特色专业。(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妇联、省文旅厅、粤黔协作工作队)

    三、建立“贵州绣娘”评价标准。落实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贵州绣娘”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层次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支持各类职业(技工)院校参与“贵州绣娘”相关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鼓励参加“贵州绣娘”相关工种技能培训人员积极参与技能人才评价。(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粤黔协作工作队)

    四、开展“贵州绣娘”职业技能竞赛。在各类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中设置绣娘类竞赛项目,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建,提高“贵州绣娘”知名度、认可度和美誉度。鼓励行业协会、绣娘企业以及相关院校,积极参与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引导“贵州绣娘”积极参加国家级相关赛事,对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的优胜选手,按规定晋升职业技能等级。(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粤黔协作工作队)

    五、扩大“贵州绣娘”从业规模。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农村劳动力、脱贫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等到绣娘企业就业,引导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到刺绣行业开展创业。充分发挥省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务协作站作用,在做好“贵州绣娘”日常就业培训服务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参加“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专项活动。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加强绣娘类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归集发布和对接,对有需求到粤绣娘企业务工的劳动力,按规定落实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鼓励引导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转移到东部省份就业。对有创业意愿的劳动力提供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补贴申领等公共创业服务。(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粤黔协作工作队)

    六、强化“贵州绣娘”权益保障。加强“贵州绣娘”企业日常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鼓励和支持“贵州绣娘”企业与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外出务工的“贵州绣娘”从业人员,积极帮助做好社保转移接续工作,为他们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加强部门联动,为“贵州绣娘”从业人员提供劳动争议仲裁、信访、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妇联、粤黔协作工作队)

    七、推进“贵州绣娘”劳务品牌壮大升级。强化劳务品牌技能带头人培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乡村工匠,力争在国家级、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现全覆盖。建设一批具有一流水准、引领行业发展的“贵州绣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打造产业集聚、定位鲜明、配套完善、功能完备的“贵州绣娘”特色产业园区。加大“贵州绣娘”的宣传力度,通过公开征集、行业推荐等方式,深入挖掘“贵州绣娘”拓宽就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典型模式和典型事迹,遴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宣传推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激励农村劳动力积极投身刺绣行业,持续增强“贵州绣娘”劳务品牌稳定和扩大就业创业的影响力。(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粤黔协作工作队)

    八、推进“贵州绣娘”产业发展。推进黔绣产业协同发展,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推动原材料供应、绣品制作、产品销售、工艺研发等产业联动发展,加快培育一批龙头企业、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立足产业优势,促进优秀传统技艺与现代产业结合,积极为劳务品牌企业提供创业场所,搭建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发挥“互联网+”赋能作用,拓宽产品销售渠道,提供社会化服务、入股分红、产业项目资产收益分配、务工就业、土地流转等方式,进一步提升黔绣产业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水平。(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粤黔协作工作队)

    九、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妇联、文旅等部门共同推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统筹用好财政衔接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粤黔协作资金等,为推动“贵州绣娘”劳务品牌提级升档提供资金保障。(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妇联、省文旅厅、粤黔协作工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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