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909571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7-08 14:36:07 | |
文 号: | 黔人社通〔2024〕61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国资委关于高校毕业生参加我省招考、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国资委关于高校毕业生参加我省招考、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国资委,省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就高校毕业生参加我省招考、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考我省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其毕业年度(具体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内无论是否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交社保等,均可按当年度高校毕业生报考。
国家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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