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2351345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2-06-21 15:24:05 | |
文 号: | 黔人社通〔2022〕101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稳就业一揽子政策的通知 |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抓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任务清单的通知》(黔府发〔2022〕10号)明确的各项“保就业”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全力稳住就业基本盘,努力实现上半年“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为下半年稳就业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现结合工作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政策宣传
(一)广泛宣传政策。各地要加大稳就业政策措施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渠道宣传解读近期出台的一揽子稳就业保就业政策,确保政策享受对象应享尽知。
(二)公布服务清单。各地要针对涉及政策经办,向社会公布就业服务事项清单,明确服务项目、明确经办流程、明确服务标准,让享受对象知晓“找谁办、如何办”。
(三)主动服务企业。各地要开展“送政策到企业”活动,深入当地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将“稳就业”系列政策措施宣传到位、解读到位,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切实落实助企纾困措施。
二、抓政策落实
(四)坚决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系列政策。深入贯彻落实促进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二十条措施等政策,通过扩大基层就业空间,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录进度,实施青年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扩大高校科研助理岗位规模等手段,不断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规模。
(五)坚决落实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系列政策。强化返乡农民工动态监测,落实今年以来生产经营主体新吸纳返乡农民工一次性补贴、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等政策;结合当地返乡情况和外出务工实际,结合产业发展储备一批就业岗位;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统筹各类资金,开发一批临时性就业岗位,促进返乡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
(六)认真落实助企纾困系列政策。落实工业、服务业企业纾困解难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关于税费减免、稳岗返还、消费补助、培训补贴等方面扶持政策兑现,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力,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三、抓就业服务
(七)做实帮扶台账。充分利用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失业登记平台、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等工具,结合公共就业服务窗口,准确掌握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就业失业信息、服务培训需求。
(八)开展就业服务。提供“1311”公共就业服务,即为有需求的劳动者提供1次政策宣传、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与1次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劳动者实现市场化就业。对于返乡农村劳动力,要在返乡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岗位推荐服务。
(九)实施兜底帮助。落实“一对一”就业帮扶,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体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持续给予最大力度特殊帮扶,牢牢兜住底线。
四、抓劳务协作
(十)强化东西部协作。各地要加强与广东省对口帮扶城市,以及黔籍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浙江省、福建省、江苏省等省份开展劳务对接,进一步在稳岗脱岗方面寻求东部的支持与合作。
(十一)发挥驻外站点作用。各地要充分发挥驻外劳务协作工作站(点)作用,积极收集当地就业岗位,并及时推送回本市县做好岗位储备;积极协助当地人社部门做好黔籍务工人员的稳岗工作,努力实现农村劳动力以县为单位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提高到70%以上的目标。
五、抓风险防控
(十二)开展常态化就业形势监测。各地要充分利用省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按月对本地开展就业监测,定期分析研判就业形势,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于每月5日前向省厅报告上月就业形势分析报告。
(十三)完善风险应急预案。提高规模性失业风险应对处置能力,全力防范化解失业风险隐患。加强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资金监管,防范跑冒滴漏,确保不发生资金管理使用风险。
2022年6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