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国有 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增人增资 有关意见的函》的通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增人增资有关意见的函》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相关厅局,各出资人职责部门: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稳就业的有关要求,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2022年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2022年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增人增资有关意见的函》(人社厅函〔2022〕132号),对国有企业招聘2022年度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下同)毕业生,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2020年度和2021年度毕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毕业生的工资总额作了明确。现将《关于2022年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增人增资有关意见的函》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增人增资有关意见的函
2022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