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开展省级农民工创业优秀示范园申报工作的背景
为推动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助力高质量发展,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全省实施农民工创业园和创业点创建工作,并开展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园和示范点评选认定。据不完全统计,到2021年底,全省创建农民工创业园99个、创业点233个,共计332个创业园和创业点入驻企业7617家,带动就业18.49万人;评选认定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园36个、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点53个,省级示范园点均实现了9个市州全覆盖。农民工创业园(点)的创建,对推动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为农民工服务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贯彻落实“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的要求,推动农民工创业园(点)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工工作取得新进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2021年开展农民工创业园(点)质量提升行动,以组织开展省级农民工创业优秀示范园和继续开展农民工创业示范点申报工作为切入点,推动农民工创业园(点)建设工作质量的提升。
二、政策依据
(一)《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农民工创业园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370号)
(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雁归兴贵”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行动计划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31号)
(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持续实施“雁归兴贵”行动计划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202号)
(四)《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
三、哪些农民工创业园可以申报省级农民工创业优秀示范园?
已认定的36个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园可以申报2022年省级农民工创业优秀示范园。申报省级农民工创业优秀示范园,除符合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园各项要求外,突出创业就业示范带动作用,其认定要素为:一是入驻企业40户以上;二是带动就业400人以上;三是建立创业服务团队及创业项目库,实际开展创业咨询服务并成功辅导创业;四是开展园区文化建设,支持帮助农民工市民化。
四、申报省级农民工创业优秀示范园的程序
省级农民工创业优秀示范园从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园(点)中,综合考虑基础条件,带动就业创业,各地重视和支持程度,产业的社会效益等方面择优认定。其申报认定程序:
(一)申请。符合申办条件的单位应当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审核。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地考察并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审。
(三)认定。经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印发认定文件,授予铭牌。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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