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农民工创业园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370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省级农民工创业优秀示范园申报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140号)要求,经县级人社部门推荐、市州人社部门实地考察审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评选审定,决定认定六盘水市水城区东部农业产业园区、安顺市镇宁自治县特色轻工产业园、黔东南州岑巩县返乡农民工创业园等3家申报单位为贵州省农民工创业优秀示范园。
农民工创业优秀示范园是从农民工创业示范园中评选出来的,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创业农民工提供创业服务等方面有更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农民工创业优秀示范园评选认定是推动农民工创业园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农民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按照《贵州省推进农民工创业园建设指导意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持续实施“雁归兴贵”行动计划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继续推动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并在已获得认定的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园中着力培育优秀示范园。优秀示范园要再接再厉,努力为创业农民工提供更好的创业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开展园区文化建设,帮助农民工成为新市民,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农民工市民化等方面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要认真落实全省农民工创业园创业点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强化政策帮扶,强化培训赋能,强化服务保障,强化进出机制,强化示范引领,在要素聚集、政策集成、服务集合方面给予支持,吸引农民工等就地就近创业,为县域经济发展,为乡村振兴做出人社部门新贡献。对已认定的农民工创业优秀示范园要加强考核检查,推动其效益有效发挥。
2022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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