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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仲裁院五项措施妥善处置劳动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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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仲裁院五项措施妥善处置劳动争议案件

 

今年以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对经济下行劳动争议案件攀升带来的工作压力,采取主动迎战、积极化解的措施,以调为主,妥善处置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

一是将劳动争议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主动走访企业,指导帮助企业健全规章制度和内部调解组织,努力将劳动争议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努力将处置关口前移。对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纠纷以及轻微的工伤案件,将前期调解工作前置到各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尽量将案件消化在基层。

三是实行一案五调制度。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全过程,在案件受理前、双方提交证据及举证期满后、开庭审理前、庭审过程中、作出仲裁裁决前等五个阶段均开展调解,抓住一切机会促使劳动争议双方既化解争议,又化解怨气。

四是注重法律宣传及心理劝导。针对部分当事人存在“赌气”的心态,通过加强心理劝导、宣传法律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双方换位思考,争取双方和解。

五是充分利用第三方力量。充分发挥市仲裁院与市总工会、企业家协会建立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发挥各自优势,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中的疑难问题。

(遵义市赤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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