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州级指导主体责任 提级提质创新培训工作
三辆载满调解员的客车时而在盘山公路上绕行,时而在工业园区内急驰……这是州人社局在福泉举办的全州基层调解员培训班的学习活动剪影。创新培训方式,把进乡镇、进园区,走基层、接地气作为改进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培训工作的抓手,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新年伊始州仲裁院就把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和调解员业务素质的培训作为2016年仲裁工作重点。从软硬件建设两方面全力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经局党组决定,于2016年6月16日至17日在福泉市举办黔南州2016年基层调解员培训班。省人社厅调解仲裁处副处长袁斌、州人社局副局长高向东、州仲裁院院长龙俊、福泉市副市长李沛福、福泉市人社局局长胡凯旋、市人社局副局长王文明出席了开班仪式。袁斌同志代表省厅作了讲话。会上,福泉市人社局对表现突出的部分基层调解员进行了表彰。马场坪办事处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高向东同志指出,乡镇(街道)、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是调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基层组织,是劳动争议案件的“第一调解人”,要充分认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重要意义,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以社会化维权、社区化服务的方式,加强乡镇(街道)、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基础与能力建设,完善调解机制,形成协商、和解、调解、仲裁等相互衔接的多渠道解决途径,实现劳动争议社会化“大调解”的格局。参加培训班的学员都是来自各个乡镇、企业从事劳动争议工作的调解员,责任重大,希望参训学员能珍惜此次培训机会,认真学习,运用在日常的工作当中,把各类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降低当事人双方的对抗性,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袁斌同志在会上充分肯定了黔南州在基层调解组织及调解员队伍建设上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我州的不足,一是调解网络不健全,调解制度不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处置的手段还不多,调解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影响了调解工作的效果。二是调解员文化程度总体偏低,拥有专业背景的更少。不同程度存在对调解业务不了解、不熟悉、独立开展调解工作的能力不足、不强的问题,矛盾纠纷不会排查、不会调解。黔南举办的这次基层调解员培训非常重要,也非常及时。
袁斌同志强调,要着力探索实践适应新形势下调解工作形式方法的创新。调解员要适应形势需求,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方式方法,有效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加强矛盾纠纷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和反馈工作,既注重调处,更注重预防,努力做到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要掌握信息动态,做好前期工作。要善于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坚持法、理、情相结合,灵活运用柔性化、个性化、多样化的调处方式,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地开展调解工作。要积极探索利用微信、微博、QQ群等新型媒体手段,采取电话调解、网络调解、微博调解、听证调解等调解新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咨询、远程调解等服务。把“面与面”调解与“键与键”调解结合起来,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各地也要大胆探索,积极实践。要坚持个案调解与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善于把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贯穿于调解工作始终,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要着力提升专职调解员的“专”、“精”素养。要达到“五懂五会”。即: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懂调解技巧、懂信息化手段,会预防、会调查、会调解、会制作调解文书、会做群众工作。要深入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律素养。要通过自身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由调处一般矛盾纠纷向调处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和重大群体性纠纷转变;由粗糙调解向规范化调解的转变;从单方调解向联合调解、被动调解向主动调解的转变,更好地发挥调解职能。
培训班邀请了州仲裁院及部分县(市)仲裁院的院长、副院长作为授课老师,紧贴实际工作,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技巧、仲裁调解工作体会、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方法、劳动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受理的条件、仲裁调解工作体会及调解相关法律法规等多方面、多角度、深入浅出的对来自全州各县(市)人民团体、乡镇(街道)、企业的调解员80余人进行了业务培训。为确保培训取得实效,让培训更贴近基层、更接地气,增强培训的务实性、针对性,州仲裁院创造性地开展培训工作,探索培训新思路,将培训班办到乡镇、办到企业,把学员带到调解工作成效显著的龙昌镇人民政府社保服务中心、福泉市川恒化工有限公司及福泉市司法局等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示范点进行了现场观摩。学员通过实地考察和听取经验介绍,零距离、面对面、全方位地直观感受先进的调解工作方法和技能。
州人社局首次在州级层面对全州基层一线的调解员进行培训,一是强化州人社局对全州人社工作和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指导作用,发挥推进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的主体责任,是践行“两学一做”的重要举措;二是通过提级培训,在全州范围内统一调解工作思路、原则、方式和标准,整体同步推动我州调解工作的开展,整体提升全州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完善调解方法和技能,推进全州调解员同质化进程,着力解决各县(市)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不理想,调解员素质和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三是通过培训加强各县(市)调解工作的纵向交流与联系,互通有无,共同进步;四是创新培训方式,把进乡镇、进园区,走基层、接地气作为改进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培训工作的抓手,收效明显;五是通过培训摸清全州调解工作的“家底”,倾听来自基层的呼声,为建立健全调解员工作制度、待遇保障机制等进行基础性调研。
(黔南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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