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0日9时左右,30多名农民工蜂拥而致纳雍县劳动监察大队,忿忿不平地诉说他们遭到的不公平待遇:他们是某建筑工地做工的工人,从2016年6月份起公司开始拖欠他们工资20万元,欠薪情况发生后,他们就开始了艰难的讨薪路,然而公司却一推再推,讨薪未果。
监察大队在稳定工人情绪的同时了解基本案情,就立即联系公司负责人。公司副总来到劳动监察大队后,工作员向其讲解了有关劳动用的工法律法规,公司副总认可欠薪事实,但表示公司因多方面原因暂时没有现金支付所欠工人工资,并承诺一个月内筹集资金全部付清,可工人根本不相信公司的所谓“承诺”。
为避免案件进一步复杂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即介入此案,了解基本案情后,向双方当事人建议,双方可就欠薪事宜达成调解协议,如果公司在承诺期限内仍不支付拖欠工资,工人可依据仲裁院出具的调解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公司副总及工人均表示愿意接受这一方案。
确定方案后,仲裁院开辟绿色通道,以“快立、快办、快结”的原则处理此案,指导双方当事人现场核实、确认欠薪金额,当天就按办案程序出具仲裁调解书并发放到双方当事人手中。一场群体性的农民工工资纠纷,在仲裁、监察的联动处置下轻松化解。
作 者:陈兴
工作单位:毕节市纳雍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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