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经济下行和劳动争议多发、频发的形势,2017年4月,金沙县仲裁院到基层煤矿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就调解劳动争议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是实地走访摸清底数。根据走访情况,工资争议、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争议、工伤待遇争议在煤矿企业较为突出,在劳动争议的比重70%以上。随着全国煤炭经济的回暖,煤矿企业经济形势有所好转,大部分工伤待遇赔偿争议,在煤矿调解委员会的协调下顺利调解,避免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的产生,减轻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案压力。工资争议的占比大幅下降,因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争议比例有所上升,且调解成功率很低。能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化解的矛盾纠纷约占50%左右,部分争议仍需上升到仲裁层面。
二是现场指导克服问题。通过查阅调解资料,大部分企业今年已调解处理了20余件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调解金额大部分体现公平公正,部分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案卷材料有待完善和规范。在调研过程中,办案人员还就煤矿企业招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需注意的问题给予指导,尽量减少建立劳动关系和终止劳动关系等关键环节产生劳动争议。
三是鼓励调解突出成效。经统计,已走访的调解组织一季度调解案件数80余件,涉及农民工90余人,涉及金额100多万元,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形势比较乐观,但还需进一步鼓励基层调解组织加大调解力度,突出调解工作成效。
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建立,大大增强了企业自身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加强基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并使其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措施,今后还要以更加积极的工作态度,深入基层调研,强化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服务经济发展而努力。
作 者:胡勋洋
工作单位:毕节市金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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